眉山:重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 上半年93人被诉
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讯(记者 袁洋 实习生 程欣悦)2015年以来,眉山市检察院加大力度保护生态环境。今年1-6月,眉山市检察院依法打击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地、盗伐滥发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93人被诉。
提前介入大案 引导取证
2014年,王某等人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该案涉及9名犯罪嫌疑人,非法采伐楠木57株,犯罪事实达34起。因案情重大,洪雅检察院公诉干警提前介入,从固定证据的角度引导调查,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审查起诉环节没有补查一份证据材料,直接向法院提起公诉。
无独有偶,2015年年初,洪雅县检察院在办理王某等人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过程中,同时牵扯出另外一犯罪嫌疑人白某,发现白某出售楠木8株。根据《刑法》规定,非法出售楠木涉嫌构成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且白某出售楠木株树较多,遂要求侦查机关对白某立案侦查,移送起诉后,法院对白某做出有罪判决。
多部门联合 确保打击无漏
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的高发势,2015年以来,眉山市检察院联合各区各县检察院,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大局,与当地政法、森林公安、法院等多个部门紧密配合,开展了专项行动,从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加大公诉力度和追诉力度、加强审判监督等几个方面,着力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有效打击。
为防止打击遗漏,各地检察院建立了涉林案件咨询协商、信息通报、协作配合制度,以召开林业执法联席会、涉林犯罪态势分析会、定期交换意见等方式,多渠道开展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从中发现案件线索。
半年时间 起诉43件93人
通过对破坏环境案件的重视和强力打击,记者从眉山市检察院获悉,2015年1-6月,市检察院依法打击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批捕7件8人,起诉43件93人,向相关部门提出能源资源保护检察建议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