唏嘘!昔日百强房企破产!董事长远走香港至今,留下数个超级大盘,购房者怎么办?

27.09.2021  10:44

  原标题:唏嘘!昔日百强房企破产!董事长远走香港至今,留下数个超级大盘,购房者怎么办?

   曾经的百强房企光耀集团“彻底凉了”。

  9月26日午间,“光耀集团管理人”发布公告,经本案债权人会议两次表决,《光耀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均未获得通过,光耀集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八十八条规定的应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的情形,管理人已于2021年3月15日依法向惠州中院提请裁定终止光耀集团重整程序,并宣告光耀集团破产。

  惠州中院于9月8日出具(2017)粤13破19-6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光耀集团重整程序并宣告光耀集团破产。

   光耀集团管理人”表示,下一步管理人将在法院的指导以及全体债权人和购房者的配合下,依法推进破产清算工作。

  据悉,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光耀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并指定深圳市金大安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及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管理人,负责光耀集团重整工作。

   从百强房企到负债超200亿

  光耀集团2002年在惠州成立,5年后成为惠城区销售冠军。2010年,光耀集团开始“走出”惠州,业务迅猛拓展至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区域,开始超常规发展。随后总部迁入深圳,并于2011-2013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年销售额一度逼近80亿元。

  不过,光耀集团的迅速扩张在2013年遇到了问题。

  据中国基金报报道,2013年5月,光耀集团、光耀地产曾向深圳某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但因为有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失信记录而被拒绝。

  到了2014年,光耀集团便被爆出资金链出现问题,总负债达到百亿元。

  当年5月,光耀集团董事长郭耀名在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时表示,光耀集团曾两次尝试通过重组上市,但都以失败告终,并让光耀损耗巨大,资金链由此开始紧绷。

  其中第一次是2011年,光耀集团通过收购新都酒店想借壳上市,3年投入10亿元。但收购完后,因有房地产背景,政策不支持重组而失败。

  第二次,光耀集团想通过矿业来重组上市,并花费2亿元在湖南买了两个矿井,但不久矿业开始走下坡路,导致第二次重组失败。

  郭耀名表示这两次失败让光耀投进去的钱全部打了水漂,光耀的资金链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绷紧。

  此外,从2011年开始光耀集团借了15亿的民间借贷,占光耀整个融资规模1/3。

  不过彼时的郭耀名还算乐观,表示集团还有90亿元有形的净资产,包括土地储备和在建项目,资金缺口有3亿-5亿元,只要能找到这笔钱,光耀就能缓过来。

  此后光耀集团似乎不仅没有找到这笔钱,资金链缺口甚至更大。

  2018年1月4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一则公告称,已于2017年12月11日正式受理光耀集团申请破产重组案。截至2016年6月30日,光耀集团清查资产总额为64.03亿,负债清查总额达79.7亿元,为关联公司提供担保产生的负债约26亿元,债务总额合计近106亿元,处于资不抵债状态。

  东江时报曾报道,截至2018年5月2日,超过1100家债权人申报了债权,总额逾人民币212亿元。

   郭耀名远走香港至今

   法院曾发160万悬赏令

  工商信息显示,目前光耀集团涉及924条法律诉讼,其中有397次涉及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132次涉及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110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而光耀集团作为被告/被上诉人身份,涉及金额总数仍然高达4亿多元。

  而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光耀暴雷后,光耀集团董事长郭耀名远走香港至今,光耀集团开发的荷兰小城、光耀翡俪港仍烂尾。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曾发出了“悬赏令”,寻找郭耀名线索,最高悬赏金高达160万元。

  根据当时报道,东莞市第三法院已受理申请执行人周**与被执行人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郭耀名、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光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执行案号为(2019)粤1973执恢1756号,执行标的为162838754.88元。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信息。

  被执行人名为郭耀名,男,汉族,1966年1月3日出生,住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环岛二路336号9栋1A房,公民身份证号:44130219660103****。

  悬赏范围包括,举报被执行人的合法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房产、汽车等有效、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已查封、冻结的财产信息除外)。

  据悉,该案件执行标的高达1.6亿余元,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并由法院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收到执行款项的百分之一比例奖励举报人,也就是说,该案件的悬赏金最高可达160万元。

   购房者怎么办?

  对于光耀集团破产,不少人最关心的还是破产清算后购房者的权益问题。

  作为一家在惠州深耕数十年的企业,光耀集团在惠州的“基本盘”相当大。换句话说,因光耀集团的破产,不少购房者或将不同程度地蒙受损失。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光耀集团在惠州拥有数个超过百万平方米的大盘,包括光耀城(先生的湖)、荷兰小城、将军湖、马克住区、DADA的草地、翡俪港等。

光耀集团2008年“先生的湖”项目推广

   破产之后,之前买了光耀集团房子的购房者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周争锋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根据破产重组的相关比例,债权清偿会按照相关顺序执行。其中,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欠缴税款本金和社保债权等会得到优先偿还,普通债权次之,不足部分将按比例偿付。

  对于买了光耀集团还未建设完成房子的购房者,周争锋表示,购房者与光耀集团原来的合同将由管理人决定是不是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履行了,则转化为合同债权,只能申报债权,不能得到房产。

  此外,根据《破产法》,管理人应在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通知对方当事人,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光耀集团在公告中也表示,下一步管理人将在法院的指导以及全体债权人和购房者的配合下,依法推进破产清算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光耀集团曾于2008年推出“先生的湖”项目时,其中有一句“先生的湖,湖边的墅”推广语,其广告文案设计时髦,当时在业内被广为传颂。而随着光耀地产宣告破产,有网友感叹:“湖还在,先生没了” 。

责任编辑:宋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