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省农工委主任李昌平主持研究进一步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

23.02.2016  12:22
  2016年2月18日,省委常委、农工委主任李昌平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在我省进一步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在更广范围、更深领域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省委农工委、科技厅、农业厅、林业厅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2014年以来,我省在省农科院、省畜科院、宣汉县开展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专项改革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共800余人次参与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创办、领办、联办科技型企业52个,自主转换各类科技成果86项,实施各类产业支撑和成果转化项目60余项,为70多个贫困县提供科技服务,引领带动农民增收和脱贫致富,仅宣汉县就带动1.88万农户年均增收2500元,帮助5800余户群众脱贫致富。2015年,省科协第三方评估认为,试点积极委托、推进有序、成效显著,做到了有利于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热情、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引导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率及农业现代化水平和推动农村及其他相关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五个有利于”。   李昌平指出,省委提出了农村改革要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要继续走在全国农村改革的前列。科技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农业科技体制改革要在全面创新驱动改革中敢下深水、重点突破,掌握科学技术的人才是决定性因素。农业科技成果具有基础性、公益性、社会性,受众是“三农”,农业科技成果必须落地,走出实验室,要避免农业科研院所与地方脱节,科技人员与农业生产脱节。省级科研院所主要是应用研究,市级院所是成果转化,县乡主要是推广运用,两年的试点取得了很多经验,要大胆推开,不要当“小脚女人”。试点要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两个院所、宣汉县的经验就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李昌平强调,进一步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核心是调动科技人员和科研院所的积极性。农业科技人员要有实践平台,现身示范,带着农民干,手把手地教,与农民成为利益共同体。改革的目标要体现“三个不一样”: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要激发科技人员从事农业科技研究的欲望和冲动。拿起改革的利器,剥掉原来的枷锁,让想干事、能干事、干得成事的农业科技人员有出路,这就是改革的问题取向,重点抓这个问题。改革就是调动积极性,把人搞活,不是把政策搞乱。   李昌平要求,创新要有明确的实践性、目的性、指向性,选题要更注重适用,更有利于成果转化。省级农业科研院所要全覆盖,但具体到哪些院所、哪些人参加这项改革,要一个一个地征求意见,要让有真才实学、真正干得成事的人来参加;市州一级再摸清情况,能不能一个市州都有一个农业科研院所参加,但总体原则是自愿;县一级就是推广宣汉县的做法,有些县科技力量薄弱,一些还难以推广,要注重选择,成、德、绵的所有县都要参加,百万人口大县都要进来。   会议部署,下一步要按总体设计、分类指导、先行先试、逐步推广原则,率先突破,把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试点经验进一步在全省面上推广,向更多科研院所和县市区拓展,继续推广和探索新的政策举措,不断激发农业科技人员活力,提高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收益、兼职取酬、离岗转化和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支撑,让农业科技体制改革走在我省全面创新改革前列,为全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探索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