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树人 做好研究生的引路人——学校召开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工作调研座谈会

21.04.2018  03:33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学校研究生培养工作,4月19日,学校召开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调研座谈会,讨论研究学校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相关事宜。校党委书记丁任重,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杜伟出席座谈会。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学院主要负责人、部分研究生导师参加座谈。座谈会由杜伟主持。


校党委书记丁任重讲话

  丁任重指出,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人生成长和学术探索中的重要作用。作为研究生导师,要始终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遵循教育规律,创新指导方式,努力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他强调,要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一是要坚定人生信念,热爱本职工作,一个优秀的教师不仅要教人求真,还要心中有国家和民族,要明确意识到肩负的使命与责任;二是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做学生求知成才的导师、交心知心的朋友;三是以科学的态度和科学的精神追求真理,坚持终身学习,不断充实自己、超越自己;四是要热爱每一个学生,用欣赏的眼光看学生,用宽容的心态对待学生。


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杜伟介绍学校研究制定《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意见》的背景和意义,并作工作部署

  杜伟介绍了学校研究制定《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意见》的背景和意义,并对有关工作做了部署。他指出,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从这一系列文件的发布可以深刻体会到,党和国家对师德建设高度重视并提出了明确要求。他要求,在制定学校相关文件的过程中,牵头单位要广泛征求意见,梳理反馈建议,认真修改完善,细化具体措施,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打造有师大特色的研究生培养模式提供制度保障,为推进学校一流学科和一流大学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凯就《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作出说明

  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凯就学校《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五大板块、18项要求和举措的主要内容作了说明,与会人员就征求意见稿以及研究生导师如何更好地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立德树人、垂范学生,进行了深入探讨。

  全国师德标兵黄尚军、学校首席教授蔡方鹿、特聘教授季小玲结合指导研究生的工作经历,畅谈体会和建议。他们说,作为研究生导师,要德才兼备,身体力行,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用实际行动影响和感染学生,做学生成长道路上的引路人,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既促进学生科研水平提升,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据悉,我校在校研究生4210人,研究生导师共1280人。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培养工作,不断规范和强化研究生导师的指导作用。学校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导师遴选的首要条件,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学校不断加强对研究生导师的培训,教师师德、学术道德、学风建设是研究生导师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学校实际,学校还编印了《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工作手册》,收录了上级有关文件以及学校关于研究生招生、培养、论文写作、日常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作为导师指导研究生的重要参考;制定了《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评定办法》、《四川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评定及考核管理办法》、《四川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评定及考核管理办法》、《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年限及数量的规定》等导师评定管理的系列制度,在《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办法》、《四川师范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等有关文件中,对导师的育人职责给予了明确规定,确保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