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院:“70码”主角胡斌减刑9个月系依法裁定

05.05.2014  00:02

中新网杭州5月4日电 (记者 柴燕菲)近日,曾于5年前轰动全国的浙江杭州“70码”事件主角胡斌出狱后,于“五一”小长假期间因驾驶不当发生了翻车事故。从当初的交通肇事,到此次的单方面交通事故,胡斌也再次成为了媒体关注的焦点。

2009年5月7日,胡斌驾驶一辆三菱EVO轿车,在杭州市文二西路高速行驶,将正在过马路的行人谭卓撞死,事件引发人们对交通安全的诸多关注。由于当时警方鉴定肇事车辆行驶速度为70码,未达到公众想象的飙车时速,这使得“70码”迅速成为当年一大新闻热词。2009年7月20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最后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胡斌有期徒刑三年。

5月2日晚,胡斌再次发生单车事故。记者从警方了解到,目前事故已经处理,其驾驶证、行驶证合法有效。据悉,胡斌在服刑期间被减刑,新驾照是出狱后考的。

对于胡斌在服刑期间如何被减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回应称:当初的交通肇事案件判决生效后,胡斌被交付至执行机关杭州市东郊监狱执行刑罚。2011年6月21日,执行机关以“胡斌在服刑期间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态度端正;2010年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按《浙江省罪犯考核奖惩办法(试行)》规定,胡斌服刑期间累计积分257分”为由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为此,杭州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1年7月5日在东郊监狱公开开庭审理了胡斌减刑案,杭州市检察院派员现场监督。两名与胡斌同监区服刑的犯人作为证人在庭上陈述了胡斌服刑的表现情况。东郊监狱组织罪犯进行了旁听。经审理查明,东郊监狱该减刑建议事实理由成立。

最后,杭州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浙江省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若干规定(试行)》之规定,依法裁定对罪犯胡斌准予减刑9个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