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泰峰调任江苏省副省长代理省长

04.12.2015  14:29
石泰峰 - News.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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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泰峰

  原标题:石泰峰担任江苏省副省长代理省长

  新华报业网讯  12月4日上午,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任命石泰峰为江苏省副省长,代理省长职务。石泰峰表示,要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夙夜在公、俯首为民;忠于职守、无私奉献,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贡献出自己的全部心力。

  4日上午的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决定,接受李学勇辞去江苏省省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会议同时决定接受王立科辞去江苏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决定,任命石泰峰为江苏省副省长。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建议,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并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石泰峰代理江苏省省长职务。

  石泰峰在拟任职发言中说,我到江苏工作生活第6个年头了,对这片热土充满了深厚感情。这片热土上的厚重历史、灿烂文化,深深感染熏陶了我;这片 热土上的广大干部群众开拓进取、勤劳智慧、善良质朴,深深教育激励了我。感谢组织的培养、人民的信任,感谢同志们特别是在座各位领导和委员们的支持和帮 助,使我能有机会为江苏发展做更多事情,我既感到使命无比光荣,更感到责任重如泰山。

  他说,江苏在全国发展大局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改革开放以来,江苏发展一直走在全国前列,这是历届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人民艰苦奋斗的结果,也 为我们迎接挑战、做好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当前,江苏的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 要讲话精神,为江苏未来发展确立了新坐标、展开了新画卷。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实现好省人大确定的“十二五”目标和“十三五”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各项 任务,是新一任政府领导人的最大责任。我一定牢记使命、不负重托,传承发扬历届省委省政府的好传统好作风,为把总书记给江苏描绘的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贡 献出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他表示,一定做到对党忠诚,立场坚定;勤勉敬业,一心为民;恪尽职守,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创新发展;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他郑重承诺,一定始 终以推动江苏改革发展为己任,以增进人民福祉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追求,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夙夜在公、俯首为民,忠于职守、无私奉献,为“迈上新台 阶、建设新江苏”贡献出自己的全部心力。

  石泰峰简历:

  石泰峰,现任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副省长、代理省长兼省委党校校长、苏州市委书记。1956年9月生,汉族,山西榆社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教授。

  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5月参加工作。

  1974年5月山西省榆社县大寨公社知青;

  1975年9月山西机床厂技工学校学习;

  1977年7月山西机床厂第五车间工人;

  1978年9月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学专业学习;

  1982年9月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基础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年7月中央党校法学教研室教师(其间:1987年11月-1988年11月挂职河北省宁晋县委副书记);

  1990年6月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法学室副主任(其间:1991年9月-1992年9月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进修);

  1992年9月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法学室主任(1995年11月教授);

  1996年3月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

  1999年1月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

  1999年10月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兼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0年12月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兼组织部部长、政法教研部主任;2002年2月中央党校副校长兼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2年4月中央党校副校长;

  2010年9月江苏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

  2011年8月省委副书记、省委组织部部长;

  2011年9月省委副书记、省委组织部部长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1年12月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4年6月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苏州市委书记;2015年11月起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苏州市委书记。2015年12月4日起任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