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禁止党员干部在婚丧事宜中邀请同事部属

27.05.2014  18:4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河北省石家庄市纪委5月下发《中共石家庄市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有关事宜的通知》,严禁党员干部办理婚丧事宜过程中邀请同事、部属等利益相关人员参加。

石家庄市纪委规定,党员干部办理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等近亲属婚丧事宜,实行报告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及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党员干部办理婚庆事宜,要进行书面承诺。所在单位党组织及纪检监察机关,要将由党员干部本人填写的办理婚丧事宜申报、报告表及婚庆事宜承诺书在本单位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按照《中共石家庄市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党员干部不准向同事、部属、下属单位和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发送请柬及其他任何形式的邀请;不准安排部属及单位工作人员为党员干部办理婚丧事宜发通知、请柬、打招呼等办理活动。

记者从石家庄市纪委了解到,中央八项规定下发以来,石家庄市先后对多起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婚庆事宜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随着查处力度加大,出现个别干部变相大操大办的情况。这次石家庄市纪委专门强调,党员干部不准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采取其他“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婚事限定一事一天一地办理,邀请参加婚礼的人员限定在亲属范围之内,婚礼宴席不超过20桌。

据石家庄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出台的新举措与以往相比延伸了监督对象,将离退休人员、农村“两委”班子成员、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办理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等近亲属婚丧事宜,纳入监督范围,扩大了涵盖面。同时将乔迁新居、子女升学、订婚、参军、过生日、小孩满月、百天等喜庆事宜列入了规范范畴。

目前,石家庄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在采取明查暗访和重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新举措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记者 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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