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多个小区因少数业主欠费被全部停暖

20.02.2014  16:29

  河北日报记者 郭东

  2月17日,因为27户居民欠缴暖气费,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对石家庄市交通局宿舍小区予以全部停暖。3天来,恢复供热仍无时间表,小区居民在瑟瑟寒风中苦熬。

  2月19日上午10时许,在位于石家庄市东风路和休门街交叉口东北角的该小区5号楼6单元501室,穿着厚厚的棉衣,前一天便患了感冒的李女士正在鼓捣空调,此时她家室内温度只有8度。“没法子,太冷了。

  2月19日15时,记者拨打了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客服电话。“没有接到什么时候供热的通知,具体什么时候供热,找小区的物业了解。”客服人员强调了停暖的理由是“欠费”。

  “连坐”停暖还扩大到了省会多个小区。2月19日15时02分,石家庄市长公开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被停暖的除了石家庄市交通局宿舍小区,还有石家庄市外贸宿舍、华脉新村、锦府苑等小区。

  15时30分许,记者来到位于省会休门街123号的锦府苑小区。该小区有3栋楼108户,2月18日被停暖。小区物业负责人赵玉国告诉记者,小区有9户只缴了20%的基础热费,以9户欠缴暖气费为由,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将108户的暖气全部关停。

  “供热企业太强势了。”在锦府苑小区3号楼2单元501室,张洪刚老人正在用空调取暖。他说,因为停暖,4岁的小孙子昨晚开始感冒发烧。

  据介绍,石家庄市外贸宿舍因有2户欠缴暖气费,且联系不上户主,导致整个小区被停暖。

  石家庄市长公开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市交通局宿舍停暖事件,他们正在积极协调有关各方,也召开了专门协调会,争取尽快恢复供热。该工作人员说,石家庄市桥东区供热办已经在2月18日将处罚通知单送至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已缴费居民可依据市供热条例要求华电退费。“供热企业是央企,我们也没办法,缴了费却被停暖,住户可以要求供热企业予以赔偿。

  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的《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提出,“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保质、保量供热。”条例提出,热源单位、供热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包括未按照规定要求连续、保质、保量供热的,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的),由供热用热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天气冷,供热企业的态度也‘冷’,央企应该多点儿社会责任感。”石家庄市交通局宿舍小区住户杨增群说。

  截至2月19日22时,石家庄市交通局宿舍、锦府苑等小区的暖气片依然是凉的。本报将持续关注停暖事件。

(原标题:多个小区遭遇“连坐”停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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