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非洲牛郎门”二审宣判 两网站致歉赔偿

31.03.2014  19:06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31日上午对备受关注的中石化“非洲牛郎门”名誉权纠纷案进行二审宣判,维持原判。大东半岛公司和华网汇通公司被判在媒体上向一审原告张某公开致歉,并分别赔偿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和1.5万元。

据悉,大东半岛公司主办的“IT商业新闻网”和华网汇通公司旗下的“中华网”在2013年年初发表了有关中石化女处长“非洲牛郎门”的文章及图片,报道在网络迅速被传播。事发后,报道指称的中石化女处长张某认为消息失实,对其造成严重影响,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两网站起诉至法院,共索赔10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上述两网站的行为构成侵权,判决其运营商大东半岛公司和华网汇通公司在媒体上向张某公开致歉,并分别赔偿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和1.5万元。大东半岛公司和华网汇通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三中院。

北京市三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并无不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 涂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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