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将承担青岛输油管爆炸事故赔偿责任

13.01.2014  18:57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将承担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相应赔偿责任。公告称,根据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统计,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5172万元。(记者安蓓 朱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