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女处长“牛郎门”名誉权案二审开庭

13.01.2014  20:39

  央广网北京1月13日消息 (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非洲牛郎门”引发的中石化女处长名誉权诉讼又有最新进展,今天下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一年来,此事件从现身网络,到进入诉讼程序备受关注。

  2013年1月3日、4日,中华网、IT商业新闻网上出现名为《中石化女处长身陷非洲牛郎门”》《中石化女处长被非洲牛郎色诱,国家损失80万美元》等内容,并配有图片,一时间在网络上疯转。事发后,女处长张女士报警,并以网站侵犯其名誉权为由,起诉网站经营者,索赔10万元。

  2013年8月,警方查明,此事件为谣言。

  2013年10月23日,一审法院判决,“IT商业新闻网”、“中华网”分别赔偿张女士精神损失3万元和1.5万元,两网站不服,提出上诉。

  一审法院认定“IT商业新闻网”、“中华网”对张女士名誉侵权成立,要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两家网站经营者为什么不服?上诉理由又是什么?张女士一方如何回应?

  “IT商业新闻网”经营者北京大东半岛科技有限公司这次打出的是程序牌,继续对张女士代理人朱巍能否以实习律师的身份出庭提出质疑。上诉的理由是一审法院审判程序严重违法,要求二审法院发回重审。

  大东半岛:一审法院竟然允许实习人员作为主要代理人,在法庭发言和代理案件,一审存在严重庭审瑕疵,如果这种行为不得到有效制止,其他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和无证人员必然会采取此类方式代理案件,导致司法局、律协对实习人员无法有效管理。

  有意思的是,此次二审开庭前,法庭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身为中国政法大学的副教授的朱巍不否认自己目前仍然是实习律师,但他是以公民身份代理张女士的诉讼,并出具中石化的推荐函,代理权限是特别授权。二审法庭审查后认定,双方诉讼代理人身份合法,可以出庭。朱巍认为IT网的上诉是恶意诉讼。

  朱巍:对于同一上诉人究竟以实习律师身份还是以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公民身份待遇,对本案的审理和最终认定的事实和法律诉讼没有任何影响。

  对于事实认定,“IT商业新闻网”没有提出异议。

  审判长:《中石化女处长被非洲牛郎色诱了》《网曝中石化女处长深陷非洲牛郎门未招标》《中石化女处长深陷非洲牛郎门》《中石化女处长被非洲牛郎色诱 国家损失80万元》以上四篇文章是你们网站发布的吗?

  IT商业新闻网:是。

  张女士代理人在回答法庭提问时再次陈述涉案文章对张女士的精神伤害。

  朱巍:在中国的传统伦理道德中,一个女性被侮辱到去找所谓的牛郎这是对人格最大的侮辱,很多侮辱性的语言在法庭上我都没有办法进行平和的表达,更可想而知对本人的伤害非常大,用语言和金钱都难以弥补。

  中华网的经营者北京华网汇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诉理由依然是他们没有收到张女士要求删帖的邮件,一审法院推定他们已经收到而没有及时删帖是没有依据的。

  中华网:公证书记载的内容只能证明被上诉人发送该通知电子邮件的过程,并不能证明这一电子邮件已经进入到上诉人的客户邮箱,因此显然不能作为通知已经送达的证明。

  对此,张女士一方提出反驳:

  朱巍:如果法院法律苛责通知人去证明网站收到证据是不可能完成的,法院如果苛责去证明被接受网站接到证据,势必要求进入被通知网站的内部系统,这对一个一般人来说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二审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原标题:中石化女处长“牛郎门”名誉权案二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