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民事案五成属著作权纠纷

21.04.2014  20:00

成都中院公布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

四川日报网消息(记者 刘春华) 家乐福销售音像制品侵害著作权纠纷案、小米辣假冒注册商标罪案……4月21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3年成都市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并就去年成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进行了介绍。

十大典型案例分别为:“防火卷帘”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华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梦金园”与“华蜀”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华”商标侵权纠纷案;家乐福销售音像制品侵害著作权纠纷案;利诺公司侵占网络域名纠纷案;友嘉公司诉申蓉公司技术合同纠纷案;“LV”商标侵权纠纷案;“圣果庄园”商标侵权纠纷案;制售“盈棚”牌小米辣假冒注册商标罪案。

2013年,成都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031件,审结1573件,结案率88.52%;共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53件,审结50件,结案率94.33%;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行政案件3件,结案率100%。与前两年相比,成都法院知识产权收案数量持续增长,2013年全年较2011年受理案件数增幅达69.3%。知识产权案件数连续两年突破2000件关口。

成都中院民三庭庭长钟晞鲲介绍,成都法院2013年受理的知识产权案,除未涉及反垄断纠纷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外,涵盖了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的全部类型。从一审和二审案件受理情况看,著作权、商标、专利纠纷是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主体。其中,著作权纠纷929件,占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总数的52.28%;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521件,占总数的29.32%;专利纠纷227件,占12.78%;技术合同、特许经营合同等知识产权合同类纠纷91件,占5.12%;植物新品种案件9件,占0.5%。

面对案件数量持续增加、案件类型日趋多样、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日渐增多的严峻形势,成都法院持续推进“三审合一”审判运行机制。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审判队伍能力素质,目前全市知识产权庭有审判人员45名,其中法官33人,均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26名专家陪审员,10名法律咨询顾问及涉及12个语种的22名专业翻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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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典型案例

家乐福销售音像制品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上海音像有限公司(简称音像公司)享有齐秦《美丽境界》CD专辑包括《偶然》《爱的箴言》等10首歌曲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出版发行权。重庆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成都分店(简称家乐福成都公司)销售了收录了该10首歌曲的CD光盘《齐秦 齐唱情歌》。音像公司认为家乐福成都公司行为,侵犯了其享有的音像制品发行权,请求判决家乐福成都公司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家乐福成都公司销售的《齐秦 齐唱情歌》CD光盘,是未经音像公司许可的侵权制品,其销售行为侵犯了音像公司享有的独家复制发行权。根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判令家乐福成都公司赔偿音像公司经济损失。

制售“盈棚”牌小米辣假冒注册商标罪案 2013年4月1日,陈春良、彭敏在郫县安靖镇土地村5组其租用的场地内,未经“成都市盈宇食品有限公司”许可,使用标有该公司注册商标“盈棚”的桶盛装其自行生产加工的小米辣,并准备以该公司“盈棚”牌小米辣对外销售。4月3日,郫县质监局在该生产加工点,查获二人生产加工的标有“盈棚”商标的桶装不合格泡小米辣439桶,价值人民币65850元。

法院认为,陈春良、彭敏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确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因陈春良、彭敏无前科,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当庭认罪,依法从轻处罚。判处陈春良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判处彭敏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