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7年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推进计划》《2017年度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进度安排表》的通知

04.02.2017  19:09

 

川知领〔2017〕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17年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推进计划》、《2017年度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进度安排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月25日

2017年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推进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按照《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6—2020年)》、《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意见》和《四川省建设引领型国家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实施方案》,结合各成员单位和特邀成员单位年度知识产权重点工作,制定2017年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推进计划。

一、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按照《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四川省建设引领型国家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实施方案》,制定实施我省2017年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推进计划。

2.围绕全面创新改革、大众创业创新和四川省建设引领型国家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等重大部署的知识产权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调查研究。

3.组织与全国同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四川地区活动。召开2017年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新闻发布会,发布《2016年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和《2016年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4.围绕重点领域和热点环节,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检查以及西博会、科博会等大型展会和电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5.组织开展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

二、省发展改革委

6.大力建设技术创新平台。引导支持企业、高校、院所联合建设产业共性关键创新平台。积极争取创建一批国家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争取一批省级技术中心升级国家级,批准建设一批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继续发布四川省应用技术创新平台白皮书。加快推进转化医学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7.大力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印发实施《四川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编制2017年“互联网”重点工作方案,出台促进大数据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2017年重点工作方案,加快启动大数据立法相关工作。继续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监测和形势分析工作。

8.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充分发挥四川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争取新设立一批国家参股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继续推动已设立基金规范运营并发挥带动效益。做好新兴产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首批试点工作。

9.大力推进双创相关工作。全力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积极申报示范基地重大项目争取国家支持,力争通过3年努力,形成功能完善、成效突出的创业创新支撑体系,率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办好2017年全国双创活动周四川分会场活动。

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10.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成长型产业培育,推动优势产业壮大提升,传统产业提质增效,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积累和储备一批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形成一批产业化导向的专利组合、专利布局以及拥有核心技术的标准,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11.提升重点产业协同创新能力,依托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整合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和专业机构,形成知识产权资源共享、开放协同新机制,着力推动技术研发、标准化、质量品牌建设、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应用融合发展,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

12.引导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和《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南》,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水平,推动80%以上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提升市场主体的整体竞争力。

13.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共同培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知识产权实务人才,为工业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营造产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教育厅

14.进一步强化高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促进高校科技人员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提高高校专利拥有量。

15.重点推进高校在专业设置、课程建设、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智库建设、重点院系建设中突出“知识产权”相关体系和内容建设。全面、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教育。

16.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体验教育和实践活动。

五、科技厅

17.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探索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四川省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深化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创新改革,落实科研院所改革“四个一批”的部署安排。

18.强化核心技术攻关,支撑引领型产业转型升级。扎实推进“技术攻关清单”落地,组织实施100项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加强重大创新产品培育,培育重大创新产品100个以上。

19.加速成果转移转化,促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扎实推进“成果转化清单”落地,分领域、分行业组织实施15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推进100项重点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开展常态化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

20.建设创新平台体系,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扎实推进“创新平台清单”落地。积极创建国家重大创新基地,新建5—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8—10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0—100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推进天府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推动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

六、公安厅

21.继续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在组织指挥、整体联动、挂牌督办、案件串并、考核奖惩和经费保障等方面形成一系列打击侵权假冒犯罪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保持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22.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工作力度。

23.进一步深化与工商、药监、知识产权等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认真探索和建立健全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查处和联合执法等方面健全协同作战、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

24.进一步加强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基础情报工作,加强对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形式、特点、规律等研究,掌握侵权假冒违法犯罪重点地区、重点人头。

25.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更好履行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活动职责。

七、司法厅

26.继续把宣传普及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作为我省普法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27.深入持续开展“法律七进”,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丰富普法载体,采取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形式,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切实提高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识。

八、财政厅

28.改革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发挥引导作用,鼓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扶持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和企业。

29.探索构建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促进社会资本向技术创新领域聚集。

30.鼓励各级政府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力度,切实支持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的落实。

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1.继续以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紧紧围绕深入实施我省“三大发展战略”的要求,积极协调推进各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领域培训研修,加快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

32.继续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知识产权培训力度,进一步创新培训方式,不断提升我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在推动知识产权创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

十、农业厅

33.进一步加大植物新品种保护宣传培训力度,提高种子从业人员的植物品种权法律保护意识,减少侵权纠纷事件的发生。

34.积极协助做好我省植物新品种权申请与授权工作,努力保持四川省植物品种权申请和授权数量居全国前列。

35.进一步加强区域试验参试品种DNA检测,加大市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品种套牌侵权、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抑制剽窃现象,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和品种权人合法权益,为原始育种创新提供良好健康的环境。

36.继续针对我省种子集散地、省际交界区域等重点区域,以及近三年监管发现的问题企业、问题品种和问题经营门店等重点对象,深挖严打,加大监督检查,保证品种真实性。

十一、林业厅

37.进一步加大宣传,增强全社会植物新品种权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38.把植物新品种权知识产权保护纳入林业科研、推广、开发、产业发展等全过程,切实加强对林业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39.推进林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增强企业创造创新能力,培育自主品牌。

十二、商务厅

40.深化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安排部署,牵头推进互联网领域、进出口环节等打击侵权假冒重大专项治理,积极推进泛珠三角区域打击侵权假冒区域协作。

41.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指导和援助。加强美国337调查案件应对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机制。

十三、文化厅

42.继续强化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版权执法工作,坚持重点区域重点监管、重点领域重点倾斜原则。加强在网络(手机)、文学、音乐、影视、动漫等方面的执法检查力度,以成都为中心,做好涉藏区域的监管工作。

43.持续加强文化市场舆情系统建设,建立网络文化市场侵权假冒舆情网络巡查制度,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线索。

44.推进依法公开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45.深入开展综合执法及“两法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强协作,强化联合执法工作力度。

十四、省外侨办

46.充分发挥我省境外人员和机构安全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在支持我省“走出去”企业和人员做好风险防范的同时,发挥我驻外使领馆、海外侨团等资源,配合做好我省知识产权的海外布局,强化省内“走出去”企业和个人的国际规则意识和融入意识。

47.继续在涉外工作中注重宣传我省知识产权保护所取得的成就,协助邀请外国驻成都领事机构、商务机构代表参加“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在外事接待中,适时向来访宾团组介绍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48.继续协助做好港澳地区援建我省灾区项目完工后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积极支持我省与港澳地区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开展交流与合作。

49.在因公出国境审批、办理签证、邀请外国专家来访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支持我省知识产权业界人士“走出去”开展交流与合作。通过我省民间组织交流促进会的建立,推动省内专业民间组织“走出去”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国际交流。

50.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关注国际知识产权发展动态,搜集有关资料信息。

十五、省国资委

51.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与国资国企改革中心工作相结合,以法治固化改革成果,为改革保驾护航。

52.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企业文化建设和依法治企相结合,为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经营任务提供支撑和保障,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

53.全面研究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针对有关重点领域、重要产业的知识产权特点和发展趋势,抓紧制定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54.全面加强企业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科研开发投入,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55.全面打造企业知名品牌,加强品种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提升知名品牌价值。

十六、省工商局

56.贯彻落实四川省服务业“三百工程”实施方案,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升级,做大做强服务业重点企业,积极培育服务业重点品牌。

57.深入推进“商标富农”工程。大力实施“一村一品,一品一标”工程,大力开展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紧紧围绕贫困地区、贫困县加强商标品牌建设行政指导工作,积极开展脱贫攻坚送商标活动。

58.开展“四川商标品牌馆”和“四川商标品牌网”平台建设工作,集中展示我省驰名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企业,对四川知名企业和产品进行推广。

59.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和侵犯商标专用权工作,重点加强网络商标专用权保护,依法查处网络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交易秩序。

十七、省质监局

60.激发地标保护助推转型升级力量。继续开展地标产品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全省地标产品质量特色稳定提升。巩固地标示范区建设。鼓励藏区、经济落后地区以及更多的区县实现地标保护产品数量及专用标志使用企业数量“双提升”,力争我省地标产品在品牌价值评价上榜数量和价值量上实现新突破。加强地标数据信息共享。组织地标产品参加西博会等各类推介活动,提升四川地标品牌影响力。

61.加大品牌战略推进力度,推进“四川品牌”建设。不断加强四川品牌建设,积极培育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开展企业品牌价值评价,提升品牌价值和效益。加强品牌宣传,发挥品牌示范引领作用。实施品牌战略,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和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实现四川产品向四川品牌转变。

62.继续推动社会广泛采用正版标准。通过“正版标准网上发行系统”和“标准数字化远程打印系统”,积极推进采用正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一馆两库两平台”建设。继续通过政府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国际和国外正版标准。

63.充分发挥执法打假工作的统领作用。按照“双打”“质检利剑”要求,组织开展各项重点产品专项打假行动,办大案、办铁案,持续保持执法打假高压态势。加大打假工作宣传力度。发挥“12365”中心和稽查微信公众号作用,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咨询,及时发布“质检利剑”专项行动和执法打假动态及成果。

十八、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64.加强作品登记工作。

65.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全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建设,同步推进地方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强省、市两级政府机关和市级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考核。

66.加强著作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普及。积极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四川地区活动,发布四川省版权保护典型案例。开展版权“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活动。

67.加强版权执法监管,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查处侵权盗版大案要案。开展“剑网行动”,加强互联网领域专项治理。加强与刑事司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建立版权执法协作工作机制。开展版权执法巡讲培训,开展版权执法督导巡查。

68.推动版权产业与互联网等高新技术的融合发展,鼓励版权相关产业利用数字技术、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延伸版权产业链,推动全省版权产业市场化进程。重点培育成都国际版权交易中心,促进版权交易规范化。推动绵阳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加强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创建工作。推动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建立健全版权资产管理制度。开展版权产业对国民经济贡献的调查研究,制定全省版权产业名录。

69.加强版权贸易工作,贯彻实施“走出去”战略,巩固和扩大四川国际版权贸易战略伙伴关系,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加强版权贸易统计分析,做好版权贸易合同登记备案工作,加强引进和输出版权合同规范管理。重点扶持一批优秀作品的创作和市场运作,推动出版单位改善图书版权贸易结构,提高出口版权的附加值,增强优秀作品走出去竞争力。

十九、省国防科工办

70.推进落实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工集团战略合作协议。继续推进省级军民两用技术转移和产业孵化中心、省军转民科技成果信息服务平台和绵阳科技城军民两用技术交易大厅建设。

71.启动实施200个军用技术再研发项目,鼓励军工单位主动开展军用技术成果解密降密,并向民用领域转移转化。

72.加强国防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根据军队要求开展国防知识产权定密和解密工作,加强国防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鼓励民口单位申报国防专利。

73.加强军工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加强国防知识产权人才教育基地建设,建立国防知识产权专家队伍。

二十、省法制办

74.继续做好各项知识产权涉法工作,为深入推进我省知识产权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十一、省知识产权局

75.深化知识产权领域创新改革。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高校院所职务发明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制度试点和专利代理行业改革试点,推进成德绵地区跨区域专利行政执法。

76.加强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深入开展“双打”“护航”“闪电”专项行动,以民生领域和互联网、电子商务等高新技术领域为重点,加强市场检查和展会执法保护。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机制。

77.推进知识产权有效运用。建立知识产权供需对接线上线下平台,促进专利技术转化转移。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加大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投资,壮大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规模,推广“天府知来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适用范围,推进专利保险试点,运用知识产权金融资金贴息、贴贷、贴费、贴保,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78.运用知识产权助推创新创业和脱贫攻坚。建立创新创业知识产权导师制度,建设知识产权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加大对贫困地区特色产品获取知识产权的支持力度,促进优势资源开发。打造一批知识产权特色小镇,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产业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充分挖掘和充分实现。

79.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开展多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推动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设立知识产权学院,推动高校加强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加强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和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和专利周活动。

80.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建设。建设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和规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快健康发展,培育一批品牌服务机构。加快成都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推进国家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建设。            

81.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支持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现代农业、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领域,获得一批支撑产业发展和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核心技术和高价值专利组合,加强知识产权布局,加快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

二十二、省投资促进局

82.加强知识产权培训。进一步密切与本地商会、企业的联系沟通,着力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知识产权宣传,营造我省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为吸引外来企业投资奠定坚实基础。

83.加强龙头企业和优质项目引进。发挥我省知识产权比较优势,注重提升项目质量,优化引资结构,着力引进引领性、关键性和带动性强的重大产业项目。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引进市场前景好的科技型优质项目,大力引进海内外高新产业人才顶尖队伍、重点科研院校和知名企业来川创业或建立研发创新机构。

84.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推介。根据外来投资企业特别是境外企业高度关注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实际情况,在各类推介活动和推介资料中,切实加大对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宣传推介力度,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我省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对外形象,吸引更多的国内外企业来川考察、洽谈、投资。

二十三、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85.加强侵犯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知识产权案件查处。依据产品质量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开展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等违法行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86.加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质量提升。继续开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根据“质量共治”的要求,发挥地方政府和产业机构的作用,以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检测体系为支撑,协同建立健全辖区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机制。以四川彝区藏区特色资源产品为突破,不断提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水平,突出地理标志产品品牌效应,发挥地理标志产品提升质量、保护知识产权、服务外贸的作用。

二十四、成都海关

87.继续按照海关总署统一部署,贯彻落实“清风”行动工作方案,持续加大对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遏制侵权违法活动多发高发态势。

88.进一步加强关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培训力度,提高现场查验人员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

89.按照海关总署统一部署,建立海关知识产权法律专家预约咨询制度,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服务。

90.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平台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立案协助、调查取证、证据互认、协助执行、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二十五、省委宣传部

91.积极支持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打击侵权假冒社会教育宣传工作,积极参与组织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倡导打击侵权假冒的良好文明风尚。

92.组织协调省内主要媒体做好打击侵权假冒的宣传工作,做好涉农、互联网、外贸产品等重点领域打击侵权假冒治理的报道。全方位立体报道相关重要举措、重大活动、重点事件,营造打击侵权假冒的良好舆论氛围。引导主要媒体拓展业务职能,增强专题栏目,切实履行媒体监督职责。

93.结合依法治省及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侵权假冒的专项治理宣传工作,及时报道我省打击侵权假冒所取得的显著效果,梳理经验做法,及时挖掘先进典型,树立我省坚决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十六、省法院

94.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严格确定知识产权的权利范围,明晰知识产权权利边界,丰富知识产权保护手段,严厉打击各类侵害知识产权行为,有效遏制侵权行为。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导向性、实效性、全面性。

95.强力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见》要求,指导全省各级法院,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相应的“三合一”改革推进措施,合理调整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彻底建立“三级联动、三审合一、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审判模式。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官的业务培训,确保“三合一”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96.积极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专门法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成都等地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庭的部署,积极推动在成都设立跨区域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专门法庭,力争在2017年4月前挂牌运行,为下一步设立成都知识产权法院奠定基础。

97.努力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司法环境。综合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充分发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平台作用,通过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开展知识产权案件“进园区、进校区、进社区”公开审理等多种方式,大力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司法环境,促进全省创新发展。

二十七、省检察院

98.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打击知识产权领域相关犯罪。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严肃查处知识产权领域职务犯罪,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99.加强对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涉及知识产权犯罪的控告、申诉案件。加强对公安机关办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强对人民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监督。

100.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知识产权领域涉嫌犯罪案件,推动知识产权相关部门与省公安厅制定我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移送标准和证据要求。

101.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积极提供新闻素材,做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工作。

 

 

 

 

 

 

 


2017年度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

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  作  任  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成 果 形 式

1

积极探索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探索推进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综合执法机制。

省知识产权局、省委编办、省工商局、省版权局,成都市、绵阳市、德阳市人民政府负责。列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017年底完成

在天府新区和成、德、绵探索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探索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机制。

2

探索成德绵跨区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

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版权局、省法制办,成都市、绵阳市、德阳市人民政府负责。

2017年底完成

制定《四川省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指导成德绵三市制定《跨区域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工作规程》。制定《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加大专利侵权打击力度,健全专利侵权查处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3

完善电商领域和展会专利执法维权机制、知识产权纠纷“大调解”和仲裁机制。

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版权局、省法院按职责分别负责.

持续实施

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机制的通知》,继续开展“闪电”专项行动,开展浙川电商领域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开展《四川省专利行政执法办案规范》修订。制定《关于深化电子商务和展会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按照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规定,继续开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大调解”机制。

4

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长效机制,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与自主维权功能。

省检察院、公安厅、农业厅、文化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版权局、省知识产权局、成都海关按职责分别负责。

持续实施

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建设,着力推动知识产权相关部门与省公安厅制定我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移送标准和证据要求。

5

加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建设。

省知识产权局,成都市人民政府负责。

持续实施

推进国家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建设。

6

完善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

农业厅、文化厅、省工商局、省版权局、省质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法制办负责。

持续实施

推进《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立法工作。

7

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经济、科技、贸易、教育、人才等政策的衔接,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

省知识产权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版权局、省质监局、农业厅、文化厅、科技厅、商务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持续实施

组织实施《四川省“十三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制定《关于支持高校院所职务发明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制度改革试点的十五条措施》等配套政策。

8

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市场准入,培育一批品牌服务机构。

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版权局负责。

持续实施

推进国家专利代理行业改革试点,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完善商标注册地方组织体系。加快建设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品牌服务机构。

9

加快成都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

省知识产权局,成都市人民政府负责。

2017年底完成

成都高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投入运行,国家知识产权局成都代办处入住试验区核心区,新聚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5家。

10

完善执业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等相关信息。

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版权局负责。

2017年底完成

建立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相关信息。

11

推动作品登记改革,实施作品免费登记制度,积极发挥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服务功能,完善收益分配制度,让著作权人获得更多许可收益。

省版权局负责。

持续实施

加强作品登记工作,实施作品免费登记。开展版权产业对国民经济贡献的调查研究,制定全省版权产业名录。

12

围绕全省重大产业规划、高技术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等开展知识产权评议,探索开展重大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提高创新效率,降低产业发展风险。推动企业针对人才引进、国际参展、产品和技术进出口等活动开展知识产权风险评估,规避知识产权风险,提高应对知识产权国内、国际纠纷能力。

省知识产权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省工商局负责。

2017年底完成

开展1—2项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试点,制定《四川省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的指导意见(试行)》。

13

探索建立经营业绩、知识产权和创新并重的国有企业考评模式。

省国资委、省委组织部、省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持续推进

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与国资国企改革中心工作相结合,以法治固化改革成果,为改革保驾护航。全面研究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针对有关重点领域、重要产业的知识产权特点和发展趋势,抓紧制定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14

将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规模以上制造业每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发明专利数纳入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创新驱动发展指标体系。

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持续推进

开展相关问题研究。

15

强化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管理,将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纳入科技计划立项评审、科技奖励评审、科技成果展示交易、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等。

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持续推进

将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纳入科技计划立项评审、科技奖励评审、科技成果展示交易、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等。

16

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

省法院、省检察院、公安厅、农业厅、文化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版权局、省知识产权局、成都海关、省法制办按职责分别负责。

持续推进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依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继续组织实施“双打”、“护航”、“闪电”、“红盾春雷2017”、“清风”、“网剑”、“剑网2017”等专项行动。

17

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

省法院负责。

持续实施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见》要求,指导全省各级法院,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相应的“三合一”改革推进措施,合理调整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彻底建立“三级联动、三审合一、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审判模式。积极推动在成都设立跨区域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专门法庭。

18

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重点打击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网络。

公安厅负责。

持续实施

继续深化与工商、药监、知识产权等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工作长效机制,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查处和联合执法等方面健全协同作战、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基础情报工作,加强对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形式、特点、规律等研究,掌握侵权假冒违法犯罪重点地区、重点人头。

19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工作力度。

省检察院、省法院、公安厅、农业厅、文化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版权局、省知识产权局、成都海关按职责分别负责。

持续实施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和监督工作力度。

20

加大大型展会、电子商务等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力度。

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版权局、公安厅负责。

持续实施

制定《关于深化电子商务和展会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按照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规定,继续开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

21

加强网络监管,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犯罪行为。

省版权局、公安厅负责。

持续实施

加强版权执法监管,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查处侵权盗版大案要案。开展“剑网行动”,加强互联网领域专项治理。加强与刑事司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建立版权执法协作工作机制。

22

加强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加强商业秘密保护。

省工商局、公安厅负责。

持续实施

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和侵犯商标专用权工作,重点加强网络商标专用权保护,依法查处网络商标侵权违法行为。

23

加强海关知识产权执法保护。

成都海关负责。

2017年底完成

按照海关总署统一部署,开展“清风”专项行动。建立海关知识产权法律专家预约咨询制度,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服务。加强“两法衔接”平台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立案协助、调查取证、证据互认、协助执行、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24

加强大型专业化市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

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版权局负责。

持续开展

深入推进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定向试点和规范培育工作,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

25

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移动终端的第三方应用程序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

省法院、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农业厅、商务厅、文化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版权局、省知识产权局、成都海关、省法制办负责。

持续开展

强化新业态、新领域、新模式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

26

进一步推进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情况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

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人行成都分行、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版权局、省知识产权局、农业厅、林业厅、文化厅负责。

持续实施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上依法依规公示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

27

完善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络平台建设,推动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加强重点企业海外维权指导,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援助力度。

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版权局、商务厅、成都海关、省外侨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持续实施

强化“12330”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热线服务,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综合监测平台。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加强美国337调查案件应对相关工作,探索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

28

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现代农业、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领域着力攻克关键技术、瓶颈技术,取得一批支撑产业发展和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核心技术和专利组合。

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2017年底完成

扎实推进“技术攻关清单”落地,组织实施100项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加强重大创新产品培育,培育重大创新产品100个以上。新建5—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8—10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0—100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29

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推行知识产权集群管理,构筑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比较优势。

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版权局负责。

2017年底完成

支持1—2个产业集聚区开展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

30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开展专利导航工作,把专利运用嵌入产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引导和支撑园区产业科学发展,促进产业进一步转型升级。

省知识产权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2017年底完成

支持3—5个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开展专利导航工作。

31

推动产业专利联盟建设,培育一批驰名、著名商标,培育一批国家级版权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培育一批有重大突破性的粮油作物和经济作物优良品种,培育一批文化高新技术企业,优化产业竞争态势。

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版权局、农业厅、文化厅负责。

持续实施

加强重点产业专利联盟建设。做好驰名商标培育和推荐工作。贯彻实施《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推动绵阳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加强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创建工作。努力保持四川省植物品种权申请和授权数量居全国前列。

32

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依法建立健全发明报告、权属划分、奖励报酬、纠纷解决等职务发明管理制度。

省知识产权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农业厅、林业厅、省国资委负责。

2017年底完成

完成50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贯标工作。

33

开展创新成果收益分配改革试点,提高骨干团队、主要发明人受益比重,保障职务发明人的合法权益。按照相关政策规定,鼓励国有企业赋予下属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处置和收益分配权,探索推进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职务发明等激励改革试点。

省知识产权、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省国资委、省国防科工办负责。

2017年底完成

制定《关于支持高校院所职务发明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制度改革试点的十五条措施》。探索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四川省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深化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创新改革,落实科研院所改革“四个一批”的部署安排。

34

加大对知识产权运用与产业化的引导和扶持力度,发挥四川专利奖的激励作用。

省知识产权局、财政厅负责。

2017年底完成

支持一批专利实施与产业化项目。表彰奖励2016年度四川省专利奖获奖项目,开展2017年度四川省专利奖评选工作。

35

建立四川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和知识产权运营基金。

省知识产权局、财政厅负责。

持续实施

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加大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投资,壮大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规模。

36

搭建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和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机制,促进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和版权等知识产权质押。

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版权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财政厅负责。

持续实施

完善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和运营基金的工作机制、配套政策。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

37

组织实施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优势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明显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等的中试放大、技术熟化、工程化配套成果转化示范项目,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比较优势的创新示范区和重点产业集群。

科技厅负责。

2017年底完成

推进“成果转化清单”落地,分领域、分行业组织实施15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推进100项重点科研成果转化应用。

38

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扶贫工作。

省知识产权局、农业厅、林业厅、文化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版权局、省扶贫移民局负责。

持续实施

制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助推脱贫攻坚的意见》,加大对贫困地区特色产品获取知识产权的支持力度,促进优势资源开发。打造一批知识产权特色小镇,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产业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充分挖掘和充分实现。加强贫困地区、贫困县商标品牌建设行政指导工作,积极开展脱贫攻坚送商标工作。鼓励藏区、经济落后地区以及更多的区县实现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数量及专用标志使用企业数量“双提升”。

  39

深化商标富农工作,大力推动地理标志商标、涉农商标注册和品牌建设。

省工商局、农业厅负责。

持续实施

深入推进“商标富农”工程,实施“一村一品,一品一标”工程,大力开展地理标志商标注册。

40

推动版权贸易和实物出口。

省版权局、商务厅负责。

持续实施

巩固和扩大我省国际版权贸易战略伙伴关系,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加强版权贸易统计分析,做好版权贸易合同登记备案工作,加强引进和输出版权合同规范管理。重点扶持一批优秀作品的创作和市场运作,推动出版单位改善图书版权贸易结构,提高出口版权的附加值,增强优秀作品走出去竞争力。

41

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推动有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转化为标准。

省质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防科工办、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持续实施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成长型产业,形成一批产业化导向的专利组合、专利布局以及拥有核心技术的标准。

42

鼓励企业收购海外知名品牌。保护和传承中华老字号。推动四川名牌的培育评选和四川省著名商标培育认定,鼓励企业以自主品牌开拓国际市场。

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国资委、文化厅按职责分别负责。

持续实施

加大品牌战略推进力度,推进“四川品牌”建设,积极培育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开展企业品牌价值评价,提升品牌价值和效益。加强品牌宣传,发挥品牌示范引领作用。实施品牌战略,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和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实现四川产品向四川品牌转变。

43

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

教育厅、科技厅负责。

2017年底完成

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

44

推进国防知识产权转民用工作,开展军用技术再研究,促进军用优势技术向民用领域转移,发挥国防科技对地方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

省国防科工办负责。

2017年底完成

推进省级军民两用技术转移和产业孵化中心、省军转民科技成果信息服务平台和绵阳科技城军民两用技术交易大厅建设。从200项军用技术再研发项目库中,优选80—100个项目安排省级专项资金进行支持,实施转化。

45

推动集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产品、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知识产权基础信息于一体的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

省知识产权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版权局、农业厅、林业厅、省质监局、文化厅、财政厅负责。

2017年

  启动

建设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46

加强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专利数据库建设。

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2017年底完成

新建5个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专利数据库。

47

培育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优化知识产权服务环境。推动各类社会机构对知识产权信息进行深加工,提供专业化、市场化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版权局负责。

2017年底完成

制定《关于支持我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快健康发展的十二条措施》,支持和规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建设。

48

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本意见相关落实工作,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编制建设西部知识产权强省方案,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017年底完成

制定《2017年度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工作任务进度安排表》,统筹推进,认真总结。

49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改革支持方式,大力扶持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和企业,促进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和知识产权产业化。

省知识产权局、科技厅、财政厅负责。

持续实施

支持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现代农业、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领域,获得一批支撑产业发展和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核心技术和专利组合。改革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发挥引导作用,鼓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扶持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和企业。

50

落实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费用按规定实行加计扣除,鼓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负责。

持续实施

对企业为取得知识产权而开展研发活动所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按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51

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和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试点,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体系。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

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

持续实施

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和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试点。探索构建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促进社会资本向技术创新领域聚集。鼓励各级政府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力度,切实支持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的落实。

52

推动高等院校加强知识产权相关学科建设,完善产学研联合培养模式,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要求增设知识产权专业,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学位教育。

教育厅负责。

持续实施

推动高校在专业设置、课程建设、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智库建设、重点院系建设中突出“知识产权”相关体系和内容建设。

53

加大对各类创新人才、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知识产权培训力度。鼓励企业、服务机构引进高端知识产权人才。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稳定和壮大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

省知识产权局、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持续实施

推动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设立知识产权学院,推动高校加强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力争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1家、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2家,加强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建设,开展多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工作。

54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推动、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

省知识产权局、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省版权局、省质监局、农业厅、文化厅、公安厅、省法院、成都海关负责。

2017年

底完成

组织与全国同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四川地区活动。

55

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新闻发言人制度,发布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和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省法院、省检察院、成都海关、公安厅、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版权局、省质监局、农业厅、林业厅、文化厅按职责分别负责。

2017年

底完成

组织召开2017年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新闻发布会,发布《2016年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和《2016年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7年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