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市、区)工作总结的通知

04.01.2018  18:02

 

有关市(州)知识产权局、各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市、区)知识产权局: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评定管理办法》(国知发管字〔2012〕133 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市、区)工作要求,相关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应认真总结2017年试点示范工作,填写《四川省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市、区)工作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附件2);用心谋划2018年工作,形成2018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市、区)工作计划和要点,于2018年1月12日前将《统计表》和《工作计划》的纸件(1份)和电子件报省局规划发展处。

请有关市(州)知识产权局加强对本地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市、区)的指导、督促和协调力度,推动试点示范县(市、区)结合区域实际,按照强县工程的有关要求做好试点示范工作。

联系人:袁泉  杨柏强 

电话:028-85577320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