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8.02.2017  17:0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知识产权局基本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专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制订和实施专利工作发展规划,承担知识产权(专利)依法行政工作。2.负责组织协调实施省知识产权战略工作;组织协调全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的制订和实施;组织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制度。3.制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4.负责组织协调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5.负责全省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调解处理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开展专利维权援助工作。6.负责指导和推动全省专利工作的开展、专利实施与产业化;组织协调重大专利技术实施;管理省级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负责全省专利技术交易市场的监管;推动全省专利权质押和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工作;承担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登记备案工作。7.负责全省专利代理机构的管理监督,推进专利中介服务体系建设。8.负责全省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9.负责全省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10.承担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11.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重点工作

   全省知识产权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部署,认真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和新战略,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强化有效供给和提质增效为目标,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重点,以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为动力,以实施“八大工程”和“知识产权强企年”行动为抓手,全面提升我省知识产权的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支撑。2017年全省专利申请结构更加优化,区域发展更加协调,专利申请量增长10%左右,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12%左右,企业专利申请量增长15%左右,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2件左右,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增幅预期20%左右。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稳步提升,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总量增长10%以上。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初步建成并投入运行。专利质押融资金额或项目数增长10%以上,新增一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15 %。知识产权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20%。培训各类知识产权人员3万人次以上。

1. 抓好深化知识产权改革,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1) 深入落实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各项任务。 分发挥省政府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协调推进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西部知识产权强省的意见、深入实施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6-2020年)、四川省“十三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重大部署的落实。全力筹备召开四川省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推进会暨首届天府知识产权运营高峰会,促成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省政府建立知识产权高层次合作会商机制。制定实施2017年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和专利战略推进计划。实施知识产权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创业、开放合作、军民融合、脱贫攻坚、开放合作等“八大工程”,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强县、强企建设。

(2) 积极稳妥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 按照中央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部署,认真落实我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中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任务,积极主动在有条件的地方优先探索开展专利、商标、版权集中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立符合我省发展实际、有效可行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探索保障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加快落实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重点区域的有关知识产权创新改革任务,构建适应创新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以改革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为突破口,带动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等重点环节全面改革,努力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

(3) 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各项改革。 按照改革进度安排,加快制定具体方案,抓紧落实改革任务。推进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开展高校院所职务发明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制度改革试点,破解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转化转移率低、转化转移难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和合伙人的条件限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整个专利代理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深化专利代理行业改革试点。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全面推行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

2. 抓好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

(4)加大专利行政执法保护。 出台严格专利保护的意见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规定,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专利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强专利调查取证工作,切实提升侵权判定水平。深化省际间和省内川南、川北两个区域的专利执法协作,缩短专利纠纷办案周期,加大假冒专利查处力度,进一步提高案件结案率。强化与公检法和海关等部门的专利执法协作。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深化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开展省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认定。继续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建设,完善举报投诉受理机制和维权援助机制,护航企业“请进来、走出去”,平等保护中外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四川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总队。

(5)突出专利执法重点。 重点关注和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专利侵权行为,加大对群体性、重复性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专利假冒侵权执法关口前移,加强互联网、进出口、展会等关键环节的行政执法,针对网络交易平台、大型展会专业市场等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加大省局对地方局行政执法的指导,积极提供数据、人才、技术等方面的支持。

(6)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 推进中国成都(家居、鞋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加快建设和投入运行,加快建设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中国四川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并由单一产业领域向多领域扩展。推动有条件的市(州)申报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强软硬件条件保障,更好地满足区域产业发展需要。

3. 抓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助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7)实施专利申请质量提升工程。 以绩效目标管理为基础,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进一步提升专利质量,修订《四川省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推动各市(州)优化专利激励政策,加强对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监管,完善专利奖励制度,针对创新大户、重点企业加强指导,开展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实务培训,提供专利申请绿色通道。

(8)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设立四川省知识产权金融资助资金,加大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价值评估费、利息费、担保费、保险费等的资助。推动四川省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有效运行,重点支持特色优势产业高价值专利转化转移,扩展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方式。完善投贷联动的质押融资机制,充分发挥四川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和“天府知来贷”的作用,尽力解决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知识产权融资需求。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推动发展质押融资新模式。依法合规促进“互联网金融+知识产权”融合发展。

(9)抓好知识产权服务创新创业。 针对国家和省各类创新中心、双创示范基地和重点园区,推动各类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整合,打造开放式、全流程、专业化的高价值知识产权项目供需对接平台。支持各类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积极探索运营模式,挖掘典型案例,加强运用推广。扶持一批知识产权众创空间、特色小镇,促进成都市“科创通”与“菁蓉汇”系列活动有机融合,发挥知识产权在创新创业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支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营的众筹、众包模式,促进“互联网+知识产权”融合发展。加快促进知识产权军民融合,争取建设军民融合知识产权双创示范基地。

(10)强化知识产权协同运用。 面向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行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深入开展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建立订单式发明、投放式创新的专利协同运用机制。完善企业主导、多方参与的专利协同运用体系,形成资源集聚、流转活跃的专利交易市场。强化行业协会在知识产权联合创造、协同运用、合力保护、共同管理等方面的作用。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强化知识产权申请、运营权责,加大知识产权转化转移力度,引导高校院所、企业联合共建专利技术产业化基地。

4. 抓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加快和规范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11)加快推进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加快建设“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展示交易、许可备案、维权等公共服务,并向市州、县区进一步延伸。各市(州)、县局要加强专利信息传播利用,为政府宏观决策、产业转型升级、企业竞争力提升、创新创业者等提供高水平的服务。

(12)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推动成都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建设,带动和引领知识产权服务业加快发展和规范发展。加大各级各类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力度,加快引进知识产权优质服务机构,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知识产权服务业。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扶持政策,加强对“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等新模式的引导。举办知识产权服务走进“双创”活动、品牌机构牵手区域发展系列行动。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到服务需求旺盛的市(州)、县(市、区)开展业务。

(13)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规范发展。 出台《关于支持和规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快规范发展的十二条措施》,探索通过“放、管、服”的政策措施,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扩大专利代理领域开放,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和机构的监管。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合理流动,与区域产业发展需要深度对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

5. 抓好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14)推进知识产权强企行动。 开展“知识产权强企年”主题行动,出台《知识产权强企建设实施意见》,实施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企业“贯标”、专利导航企业发展、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育、“护航川企”“川货”走出去“六大行动”。深化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培育工作。引导企业制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发布知识产权经营报告书。

(15)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 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及装备、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行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与实施,实施一批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围绕汽车制造、电子信息、食品饮料等传统优势产业,研究制定产业转型升级技术路线图和科技行动计划,实施重大关键技术、装备智能化和关键零部件的专利布局,建设产业专利数据库。加强育种技术攻关,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培育一批有重大突破性的粮油作物和经济作物优良品种。

(16)实施知识产权助推脱贫攻坚工程。 按照中央、省委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助推脱贫攻坚的意见》,探索“知识产权众筹+社会力量众扶+政府部门共建+贫困群众共享”知识产权助力脱贫致富新模式,通过挖掘一批高价值知识产权,做强一批知识产权龙头企业和优势产业,培养一批知识产权致富能手,打造一批知识产权示范基地,为我省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贡献知识产权力量。各市(州)、贫困县(市)抓好本级的示范引领,按照“上下结合”、“专群结合”等方式,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6. 抓好知识产权人才和文化建设,扩大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17)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制定《知识产权人才“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积极借鉴先进经验,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管理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在成都率先开展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鼓励我省知识产权人才获得海外资格证书,稳定和壮大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强化知识产权相关学科建设和学位教育。推动建立人才引进和使用过程中知识产权评议和鉴定机制。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人才产学研联合培养。整合各方知识产权咨询与研究力量,加快知识产权智库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创业导师的选拔培训。

(18)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积极组织开展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双创周”四川地区活动等集中宣传活动。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重大事件、典型案例、热点问题等的日常宣传。继续做好《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发布工作。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更好发挥新兴媒体的作用,讲好四川知识产权故事。引导各类学校把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与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增强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创新意识。

(19)扩大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推动长江经济带、泛珠三角区域、川台、川粤、川渝等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加强跨省(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建立和完善区域性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开展知识产权协作执法保护、推进知识产权产业化与转移等交流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促进区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加强与沿线国家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运用知识产权护航企业“请进来、走出去”。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知识产权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3294.7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收入预算3294.7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63.39万元(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的项目资金结转),占17.1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31.34万元,占82.9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支出预算329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5.74万元,占32.35%;项目支出2228.99万元,占67.6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31.3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31.3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6.92万元、教育支出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3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万元和住房保障支出83.03万元。

五、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31.3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88.9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长131.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以及新调入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和五金等;项目支出增长357.23万元,其中300万元用于四川省专利奖(今年新调整进入部门预算),57.23万元用于部门新增专项工作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6.92万元,占87.39%;教育支出55万元,占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39万元,占4.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万元,占2.82%和住房保障支出83.03万元,占3.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目)2017年预算数为766.3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保障局机关日常运行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17年预算数为247.6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物业管理、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职工出差、应急机动、设施设备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和相关会议。

3.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项)2017年预算数为350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专利奖300万元,省政府每年激励40个左右专利产业化项目。专利创造运用与产业化工作经费50万元,主要完成我省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工作,完成省级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目的评审与管理;完成年度四川省专利奖的评选、颁奖和完成中国专利奖的推荐参评工作;完成试点示范工作任务,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完成省级专利申请资助工作和专利代理机构等知识产权服务业管理能力提升工作;推进全省专利技术传播与利用和专利行业数据库检索与利用工作,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工作。

4.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专利执法(项)2017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专利行政执法保护工作,完成《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年度实施计划任务,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全省知识产权(专利)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12330”的日常工作,确保全省专利案件结案率达85%以上。

5.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因公出国(境)经费(项)2017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人员分别赴德国参加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培训班和赴“一带一路”国家(俄国、波兰、捷克)知识产权国际交流活动。

6.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知识产权宏观管理(项)2017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发明专利资助8000件左右(1020元/件),涉外专利申请200件左右(10000元/件)。主要支持我省技术起点高、具有市场应用前景、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的发明专利和PCT国外专利申请的资助和引导;促进我省自主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鼓励发明创造和申请专利的积极性,提高我省专利申请的质量和数量。

   7.一般公共服务(类)教育事务(款)知识产权业务和人才培训(项)2017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全省试点示范企业、示范园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培训;全省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政务工作、政务信息报送培训;面向创客开展知识产权普及培训和远程教育、国家级省级培训基地管理培训班;全省专利行政执法人员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培训班;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专利代理机构能力提升培训,专利代理人资格考前培训;专利质押融资、保险培训班,知识产权营运试点培训。共6个培训班,参训人员700人,培训时间11天。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5.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8.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16.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8.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6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20%, 主要原因是根据省外侨办批准,减少2017年出国指标1名,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相应下降。

根据省外侨办批准的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2次, 2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赴德国参加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培训班和赴“一带一路”国家(俄国、波兰、捷克)知识产权国际交流活动。通过出国培训、考察学习与交流,学习借鉴欧洲发达国家和“一带一路”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经验和保护模式,促进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16.67%, 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公务接待费报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前期筹建相关工作已基本完成,转入建设期;同时2017年无西部博览会对口接待任务,接待费预算相应下降。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兄弟省市来川调研、考察、专利案件(纠纷)公开审理等国内机关公务接待以及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外事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32.16%, 主要原因是我局主要领导岗位人事变动,省机关事务理局按规定批准我局增加1台实物保障车编制,调入1台实物保障车;从2017年起车辆保险费由单位自行购买以及市场油价波动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相应增长。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4辆(含商务车2辆),越野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0万元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和过路、过桥、停车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应急机动、文件交换、基层工作调研、专利行政执法和维权援助、国家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四川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省级专利实施与促成项目验收、四川省专利奖现场考查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成都代办处业务缴款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省知识产权局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6.9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79万元,增长0.3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省知识产权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复印纸、空调机、计算机以及办公家具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省知识产权局机关共有公务用车辆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省知识产权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80万元(其中通用项目55万元和专用项目1425万元)。

十、名词解释

四川省专利奖 :省政府设立四川省专利奖,每年评选一次,共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级,对四川省行政辖区内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企事业单位给予资助激励。每年激励40个左右专利产业化项目:其中特等奖1项,每项奖励30万元;一等奖不超过5项,每项奖励15万元;二等奖不超过10项,每项奖励10万元;三等奖不超过25项,每项奖励5万元。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