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拟聘机关法律顾问单位公示
11.02.2018 18:01
本文来源: 知识产权局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6〕46号)和《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经综合评审、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党组会议研究,拟聘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2月12 日-2018年2月23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四川省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处或机关纪委实名反映。
通讯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号附1号四川省知识产权局,邮编:610041。
联系人:保护协调处谭喜明 电话:028-85580265
机关纪委 张 艳 电话:028-85580182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
2018年2月11日
本文来源: 知识产权局
11.02.2018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