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拟聘机关法律顾问单位公示

11.02.2018  18:01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6〕46号)和《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经综合评审、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党组会议研究,拟聘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2月12 日-2018年2月23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四川省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处或机关纪委实名反映。

通讯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号附1号四川省知识产权局,邮编:610041。

联系人:保护协调处谭喜明  电话:028-85580265

      机关纪委  张  艳  电话:028-85580182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