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知识产权局召开案件处理委员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

19.01.2016  18:47

 

 

 

 

 

 

省知识产权局近日召开案件处理委员会本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拟作出处罚决定的(2015)川知罚字第3号假冒专利案。

办案人员首先介绍案情和案件调查情况,提出案件法律适用及处罚建议,案件处理委员会成员对案件调查情况及处罚建议充分发表意见。案件处理委员会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对当事人行为的定性准确,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对于处罚数额,应综合考虑其违法情节、违法原因及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的配合情况、主动整改态度等,依据《四川省专利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予以确定。案件处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认真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要求相关处室采取措施,达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