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的通知

02.03.2016  09:54

川知发〔2016〕26号

 

各市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局:

2016年4月21日至23日在上海世博展览馆举行以“创新驱动发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技术贸易”为主题的第四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以下简称“上交会”),本届“上交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务部、科技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主要内容包括展览展示、交易服务、论坛研讨等活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参加第四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的通知》要求,省局将组织参加此次“上交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重点

请各市(州)组织中国专利奖、四川省专利奖获奖单位、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运营机构和科研院校优秀项目参展。

二、参展方式

   (一)参展单位(个人)需提供实物、样品、标本、模型、图片或影像等参加展出。

   (二)展位为3m×3m标准展位。展板规格为高1.2 m×宽0.9 m标准展板,彩色喷绘,展板由参展单位(个人)自行制作。

    三、展位安排及费用

   我局将根据参展项目质量择优统一安排展位,展位费由我局承担。参展单位人员住宿由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差旅住宿费用自理。

四、参展报名

请各市、州知识产权局抓紧做好参展工作,组织参展单位认真填写《第四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参展申请表》和《上交会参会人员回执》,将参展项目表汇总后请于3月11日前将报我局。各类申请表及参会人员回执须用传真及电子邮件两种形式报送。

参展申请表及参会人员回执表请在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网站 www.ssip.com.cn 或四川知识产权信息港网站 www.scipo.gov.cn 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四川省知识产权局专利实施处 李明、唐湘潍

   电  话:028-85577673 85577629

   传  真:028-8557762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第四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参展申请表

   2.上交会参会人员回执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