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四川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集中复核的通知
川知发〔2016〕39号
相关市(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局,各四川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按照《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优势试点工作总结验收的通知》(川知发〔2016〕25号)要求,我局将开展四川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集中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核方式
在33家四川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总结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复核小组,集中进行复核。
二、复核时间
2016年5月17日,会期一天。请各示范企业于安排时间(详见附件1)提前1小时在太成宾馆天瑞楼五楼报到。
三、复核地点
成都市武侯祠大街83号太成宾馆(会议室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四、参加人员
33家四川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各2-3人,相关市(州)知识产权局1人。
五、复核程序
各示范企业介绍2013年以来企业在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和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章、机构人员职责设置、专利信息利用、专利奖惩机制、专利资金投入增长率等方面取得的进展,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宣传培训,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各方面取得的成绩、积累的经验、遇到的困难以及存在的问题等,着重介绍企业在实际经营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某一方面有特色的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如信息分析、专利预警、激励机制、应对诉讼等情况,时间为15分钟;再由复核小组与企业进行交流,时间为10分钟左右。复核小组按照《四川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工作考核评价表》对示范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测评。
六、几点要求
(一)请相关市州知识产权局指导辖区内示范企业做好集中复核的准备工作。
(二)请各示范企业于2016年5月13日前,提交示范工作总结复核材料、《四川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工作考核评价表》和PPT文档资料。
(三)请各市州局和示范企业填写参会回执(附件3),于5月13日之前将回执反馈省局。参会人员如需在太成宾馆住宿,请在附件2回执单中注明,省局将帮助联系安排,食宿费自理。
本通知和相关文件可在四川省知识产权信息港 http://www.scipo.gov.cn 下载。
联系人:兰夜明、杨柏强、李杰
电 话:028-85512430、85541718、18980028037
传 真:028-8551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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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二号附一号
邮 编:610041
附件:1.集中复核时间和会议室安排
2.四川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工作考核评价表
3.参会回执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