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相关工作的通知

15.04.2017  00:27

 

川知发〔2017〕45号

 

 

 

各市(州)科技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局,有关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1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通过复核企业及2016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6〕239号),我省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通过复核,我省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获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请各市(州)局高度重视,指导本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按照《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企业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新培育期工作总体方案制度工作,于4月21日前,将工作方案上报至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申报系统(http://shenbao.cneip.org.cn/),收集本地区加盖公章示范和优势企业工作方案纸件一份,统一邮寄至省局规划发展处。

联系人:兰夜明 杨柏强

联系电话:85512430  85541718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二号附1号邮编:610041

 

附件:1.201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通过复核企业名单

2.201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通过复核企业名单

      3.2016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

      4.2016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