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严格督查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后期处理工作

23.12.2014  15:46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本年度第二阶段19类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抽检信息。针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省局前期已作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的工作部署。近期又派出由食品风险监测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和餐饮服务监管处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2个督查组,分赴成都、泸州、达州、南充等地检查督导各地清查处置不合格瓶(桶)装饮用水、调味品等工作。

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现场调研等方式,摸清掌握了各地开展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效,针对各地存在的个别企业产品召回力度不够、案件办理时限较长等问题,督查组要求: 一要 高度重视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要 开展对问题突出的不合格产品的专项整治活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三要 加强对国家和省级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和整改工作,整改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四要 抓住典型,处理一批,警示一片,特别对近年来食品监督抽检中屡次发现问题的生产经营企业严格监管,从严查处。

(食品风险监测处)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版权所有

办公室地址(第一办公区):成都市玉沙路98号A区 邮编:610017

办公室地址(第二办公区):成都市东城根南街30号 邮编:610015

值班电话:028-86785160 备案号:蜀ICP备09009459号

网站维护: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