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督查民生工程民生大事滞后项目 覆盖21个市州

27.10.2016  20:27
  10月25日至11月4日,我省将对涉及2016年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大事中项目滞后或资金拨付滞后的地区开展联合督查。今年2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2016年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大事实施方案》,各级财政共计划安排1328.96亿元。为推动各地进一步加快进度、落实投入,在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的推进和加压下,按照省委第202次常委会、省政府第131次常务会议部署,由省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实施本次督查。
  此次督查将聚焦9个方面重点内容,包括: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藏区新居建设、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6万户、建成高标准农田、实现2350个贫困村脱贫、治理8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避险搬迁安置1.8万户农户、建设2500个贫困村文化室。
  此次督查将安排10个与民生工作关联性强的部门组成5个联合督查组,并抽调4个市(州)政府督查室派员参与,保障了督查专业性。对全省21个市(州)督查“全覆盖”,每个督查组的实地督查时间不得少于5天。
  按照要求,各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严格做到查进度、查现场、查措施“三查”。查截至目前所有滞后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涉及的滞后项目,每种类型项目抽一个现场督查;对未达到序时进度的项目,查确保在11月30日前完成的整改措施。(记者 付真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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