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红十字会专项督导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27.08.2014  15:16
    为确保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按时按质推进,8月中旬至下旬,省红十字会派出纪检监察、赈济、财务等部门人员组成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督导组,前往各市州督导检查重建项目进展情况。     督导组分别赶赴成都、雅安、甘孜、乐山、眉山等5个市(州)以及邛崃、芦山、康定、泸定、峨边、峨眉山、夹江、东坡、丹棱、洪雅等10个县(市、区),实地详细查看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整个督导工作历时9天,行程2000多公里,共深入23个项目点检查重建项目实施情况。     每到一个项目点,省红十字会督导组都认真听取情况汇报,仔细查看相关资料,详细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督导组要求当地红十字会、业主单位、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规范实施项目,及时公开公示项目实施进度、资金管理使用、捐赠人信息等情况,广泛宣传红会项目,做到让党委政府、捐赠人和当地群众多方满意。要积极落实捐方回访制度,主动加强与捐赠方的沟通联系,及时通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确保捐赠方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要求项目实施中要认真落实项目资料立卷归档制度,档案资料工作要做到及时、真实、完整,以确保圆满完成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任务。     8月25日,省红十字会召开执委会,专题听取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督导工作情况汇报。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赵万华在听取情况汇报后强调: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是当前及一个时期内省红十字会工作的重点工作,省红十字会和各级红十字会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快红十字会实施的灾后重建项目工作进度,必须与整个灾后重建工作保持一致;要严格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制度,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定期逐级上报有关情况,及时总结项目建设管理的经验和做法;要加强对灾后重建项目的督查督导力度,对工作进展缓慢的,省红十字会领导要进行重点督办,确保整个重建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