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督导组赴企业督导三项制度改革
为指导督促企业深入开展三项制度改革,明确年度目标任务,近期,省国资委副主任任兴文带领考核分配处、改组处、领导人员管理处、信访处先后到能投集团、化工控股、川商集团、川旅集团、物流股份、有色科技、富润公司等7户企业,对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
从督导情况看,7户企业不等不靠,按照有关要求,结合行业特点、人员规模、发展阶段、管理现状等,逐条比照,找出改革的重点、难点,拟定方案,稳妥实施,并取得初步成效。能投集团、物流股份、有色科技采用多种形式,营造舆论氛围,领导以交心谈心、征求意见等方式,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引导其转变观念。化工控股全力做好富余人员分流工作,川化集团累计减员1500多人,节约人工成本1.1亿元。富润公司梳理岗位体系,明确岗位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岗位层级和序列,修订岗位说明书。川旅集团本部中层管理人员及子公司班子成员全部实行聘任制和任期制,任期一年,任期满后,绩效考核委员会对其进行KPI业绩考核和综合能力测评,测评达标者续聘一年,不达标者予以解聘。川商集团在执行预算管理中,设置“企业规模”和“人均净利润”指标,以行业对标形式,对子公司人工成本进行分类管控。强化部门价值和岗位价值导向,实现核心部门与辅助部门薪酬差异化、核心岗位与辅助岗位薪酬差异化。薪酬水平与企业效益、部门价值、岗位贡献挂钩,上下浮动。绩效薪酬最高可调增400%,最低可全部扣减,甚至可扣减基薪。
督导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企业重视程度不一。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由于基础不同,最近几年新成立的企业,大多能够按照三项制度改革要求,做好劳动人事分配工作;成立时间较长、人员市场化程度较低的企业不同程度存在畏难情绪,工作相对滞后。三是职工支持参与程度不一。部分企业职工市场意识淡薄,“铁饭碗、铁交椅”观念根深蒂固,对参与改革缺乏热情,甚至有抵触情绪。四是制度不健全。部分企业三项制度政策制度不配套,政府有关部门还须完善依法安置处理职工劳动关系、建立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的相关政策。
督导组还同企业商讨了三项制度改革年度目标任务。化工控股将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完成人员分流年度任务,完善基础相对薄弱的公司的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利丰和新成立的公司将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要求规范管理。富润公司本部及全资子公司按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标准2014年底全部完成;控股公司玻纤厂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力争2016年完成。有色科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岗位职责和岗位价值评估等基础工作,本部及全资子公司争取年底基本完成三项制度改革工作。物流股份进一步完善公开招聘、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人工成本控制、薪酬分配等相关制度,狠抓关键环节落实,年底完成理顺员工劳动关系工作,物贸等新成立公司按照三项制度改革内容开展到位,稳妥推进5户传统仓储企业的人员分流安置工作。能投集团本部和二级企业本部、部分具备条件的三级企业在2014年底完成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川旅集团、川商集团对照三项制度改革内容,总结经验,查缺补漏,对标行业先进水平,进一步依法规范劳动关系,加强业绩考核,做好定岗定员工作,严控人工成本,探索中长期激励体系建设,高标准、严要求的把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