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督导组对我省《教育督导条例》和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暨第十届国家督学聘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

11.09.2017  16:26

9月7日至8日,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林仕梁副局长一行的国家教育督导组,对我省《教育督导条例》和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暨第十届国家督学聘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督导组听取了我省工作汇报,召开了部分省级相关部门、市县教育督导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并深入成都市武侯区进行实地检查。省教育厅巡视员刘东汇报我省工作情况。

林仕梁对我省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和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暨第十届国家督学聘任工作会议精神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教育督导工作提出希望: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强化教育督导职能,落实“三评一查,归口管理”;二是坚持督政、督学并重,督政重点保证公平,督学重点保障质量;三是加强督学培训,建设一支专职化、专业化的督学队伍,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应对新时期教育改革的新要求;四是加强教育督导方式方法的创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大数据开展教育督导。

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省级相关厅局处室负责人,德阳市、眉山市、德阳市旌阳区、中江县、眉山市东坡区教育督导分管领导参加了座谈会。



(微信扫描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