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老虎”李真涉嫌贪污、受贿等四项罪名受审 涉案金额达2300余万元

20.10.2014  22:04

    新华社合肥10月20日专电(记者刘美子、徐海涛)10月20日上午,原安徽省康源电力公司董事长李真涉嫌贪污、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4项罪名,一审在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其犯罪总金额达2300余万元。

    今年62岁的李真,曾任安徽省六安地区供电局局长、六安供电公司总经理,安徽省康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六安明都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1年期间,安徽省康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李真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公司其他3人,将公司下属已工贸公司账上三处别墅以原价买下,房产增值部分由4人占有,侵吞本单位财物达人民币409.35万元。

    1992年至2012年间,李真在担任原六安地区供电局副局长、局长、六安供电公司总经理、康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作或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和关照,先后197次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74.65万元,购物卡9.5万元,美元0.6万元,港币5万元及价值人民币116.45万元房产。

    检察机关还指控,2012年,李真在担任六安明都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舒城分公司)期间,伙同他人,采取虚增工程量的方法,共同侵占本单位财物,从舒城分公司套取500万元工程款,被3人均分;2012年10月,其为获取私利,又以支付工程款的名义,挪用本单位资金,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共计1000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李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本单位财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他人共同侵占本单位财物,为获取私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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