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周转住房真正周转起来——就《西南交通大学周转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访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14.07.2016  14:12

6月20日,第十四届党委会第37次常委(扩大)会议召开,经会议认真研究决定,原则同意提交会议审定的《西南交通大学周转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的即将出台受到了教师们的关注,新闻中心特就老师们关心的一些问题对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采访。

记者 :学校为什么要出台该《管理办法》?

资实处 :国家及地方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以来,我校根据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规定,逐步实现了住房货币化管理。而且,住房改革相关政策已明确规定,享受住房货币化补贴的教职工,不可同时享有单位低价政策性住房(学校各类教职工周转公寓)。目前教职工长期以低于市场价标准租赁学校周转公寓,不符合货币化改革之后学校公有房屋租赁价格应确保国有资产保值的要求。为了落实资产管理整改要求,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房改相关政策,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周转住房的管理,健全周转住房使用与退出机制,提高学校公有周转住房的使用效率,促进周转住房良性周转,学校这才下定决心制定周转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对已租用的各类周转公寓进行统一整改、规范管理。由于学校周转住房不属于保障性住房,周转住房按照“使用契约制、租金市场化、周转限期制”的模式进行管理。

记者: 能介绍下学校周转住房的使用情况吗?

资实处 :目前,我们学校的周转住房房源十分紧张,加上许多老师长期占用,甚至还有已经退休却依然没有腾退的。只要周转不起来,建再多房子都不够用。

由于峨眉校区转型将带来部分学生在成都两校区住宿。下学期,学校将迎来新一届学生,今年成都校区仅本科招生计划就比往年多了千余人,研究生、留学生的数量也在急速增长。本着以学生为中心的思想,学校周转住房数量必须控制。我们计划在收回了部分扬华斋、鸿哲斋房源后,将其改造成学生公寓,供研究生及留学生们使用。

记者 :为了制定并实施《管理办法》,你们目前已经开展了哪些工作呢?

资实处 :前期我们调研了包括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5所大学的周转住房管理办法,研究了国家、省市及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调查了九里及犀浦两校区周边房租市场价格,基本上平均价格在25-30元/平方米之间。5月27日,学校召开了住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讨了办法并提出了修改意见,研讨并审议了周转住房定价思路与方案。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研讨意见对《管理办法》又进行了修订。

值得一提的是,从今年4月份起,我们就周转住房规范管理的背景、学校周转住房管理的思路、周转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陆续向部分学院(中心)进行了宣讲。宣讲的效果已经初步显现,5、6月以来,已有30来位老师腾退了周转住房,可以算是开了个好头。

记者 :老师们比较关心周转住房的周转年限和租金问题,可就此进行说明吗?

资实处 :可以。我们必须首先明确,周转住房主要是提供给以下几类人员住宿:(1)新入职教职工暂时无法找到合适住房的;(2)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3)因国家或学校组织需要,干部异地调动(含峨眉与成都校区之间)需要学校临时安排住房者。其中,参照《成都市中心城区符合廉租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申请及审核规定》(成房发〔2015〕76号),我们学校没有教职工满足特困户的标准。

管理办法》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新入职教职工,享有一年的周转年限,周转期限内按标准租金收取。许多老师认为一年太短,实际上,学校已经在公积金、住房补贴、青年教师补贴方面对这部分教师给予了保障性的资金。我们可以看到:2015年教职工公积金较2010年、2011年分别提高了2.35倍、1.75倍;住房补贴方面,硕士研究生毕业来校的补贴从原来的两三百一个月到了现在的七八百一个月,博士研究生毕业来校的补贴也到了1000左右,教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均居于川内高校前列。学校还对来校工作5年以内的35岁以下青年教师予以每月500元的补贴。这些都为青年教师租房、买房提供了一定的支持。

至于标准租金,目前的价格基本与市场价持平。结合市场价和学校具体情况,我们将每两年对价格进行调整。

记者 :能详细介绍下租金相关的规定吗?

资实处 :目前,我们已请了专业的资产评估公司对学校各类周转住房进行了价格评估,按照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原则,定价原则是不低于评估价,具体还要看房间的基本配置情况。

同时《管理办法》规定:承租人第一年按约定租房,价格按照评估确定的各类房屋标准执行;一年到期未按时退房的,房租按逐年提高0.5倍标准租金收取房租(期满后第一年按标准租金的1.5倍收取房租,第二年按标准租金的2倍收取房租),学校将从承租人的工资(或生活费及津贴)中扣缴。以新入职教职工为例,他们可以利用一年的时间在周边或租、或买,找到合适的住房。而第二年,周转住房即会按照标准租金的1.5倍收取房租,以此类推。面对比市场价格还高的租金,学校的周转住房显然就划不来了,这也将引导青年教师腾退周转住房。

这里还特别提示:租赁了学校周转住房的老住户们,房屋的租赁期是从文件之前连续计算的,若继续租住学校房屋,在文件公布之后将按照规定的新标准租金收费。面对较高的房租,腾退也就成了更好的选择。同时,学校还将定期对未按规定及时退房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对拒不退出周转住房又无法通过工资(或生活费及津贴)扣取房租的,学校将进行校内通报,并抄告其所在部门、人事处、组织部、监察处、纪委处理。

我们希望通过对《管理办法》的坚决实施,让周转住房真正周转起来,发挥周转应急的作用,同时也给学生提供更多住宿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