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首例未经工伤认定获赔20万元

27.02.2016  11:55

  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讯(曾涛 记者 王琴)“很感谢你们的帮助,让我的权益得到维护,拿到了这20万元赔偿。”2月26日,57岁的游某将一面镌刻着“捍卫正义 维护公平”锦旗送到法律援助中心,对援助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2016年新春伊始,眉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全市首例未经工伤认定而获工伤赔偿的受援人拿到了20万元的赔偿款。

   突遇工伤 索赔无门陷入绝望

  2014年3月,57岁的游某到伍某承包的某饲料厂钢结构安装工地从事杂工工作。4月27日,游某在施工过程中,因移动架倒塌砸伤其头部,包工头伍某将其送到医院住院治疗,医生诊断为开放性重型颅脑损伤,住院治疗近两个月,花去医疗费用69000余元。

  出院后,游某意识、行动、语言均有障碍,不仅无法劳作,吃饭穿衣也要人照料。家里的顶梁柱一下子成了病秧子,全家人万分苦恼,游某家人找到伍某索赔被拒赔,找到工程承包方眉山某钢结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索赔,公司以其不是自己的工人为由拒赔。游某及家人索赔无门陷入绝望。

   反复研读判决 工伤索赔迎曙光

  7月18日,游某儿媳彭某哭诉了父亲工伤拒赔的遭遇,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受理,当日指派。经过调查,仲裁委依法确认游某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不服提起诉讼,在一审、二审中,游某均败诉。

  面对败诉结果,游某家人请求律师一定要给他们伸张正义,援助律师又对判决书反复研读,同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与游某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不影响公司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援助律师直接诉请法院要求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判赔支付工伤赔偿款。

  在审判现场,判赔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扣除已经支付的医疗费赔付游某各项工伤赔偿款27万余元。公司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主持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给付游某20万元的赔偿款。

  据法律援助中心曾涛介绍,一直以来,工伤赔偿案件程序多、时间长、索赔难。尤其是建筑领域,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现象普遍存在,用工情况十分复杂,更让建筑领域农民工的工伤索赔难上加难。该案件的成功办理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伤索赔另辟捷径,农民工工伤索赔得到了更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