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 眉山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17.2亿
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讯(记者 王琴)“近年来,眉山市非法集资类案件形式多样,而涉及的案件初期往往以民间借贷的形式出现,公安机关早期无法介入,使得其从开始到案发往往具有较长的潜伏期。”眉山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随着国家逐步放松对民间融资严格管制后,融资理财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得到蓬勃发展,但随着经济增长进入下行期,此类公司的问题逐步显现。
2015年3月,东坡区公安分局成功办结了涉案金额达1.9亿余元的眉山融易融资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移送起诉9人。
2013年2月,苏活林在眉山市工商局登记成立眉山融易融资理财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法人为米秀平,实际幕后控股人为苏活林。另外,苏活林还在全省多个市州成立融资理财公司。眉山融易融资理财咨询服务公司总部设立在东坡区,仁寿、洪雅、彭山三县分别成立了分公司。
公司成立后,在未取得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采取向社会公开宣传:投资理财收益月息1分5,年息1角8分,3个责任投资0风险(政府责任0风险、中介0风险、客户投资0风险),承诺按月付息,到期还本。通过传播高息募集资金的信息,为借款企业向群众吸收资金,而融易融资公司则从中收取居间服务费,将居间服务费的一部分作为奖金发放公司管理层人员,公司员工同时从自己办理的投资业务中获取业务提成奖金等费用。
2013年9月30日至2014年8月19日先后共为16家企业及项目非法吸收资金1.9亿余元,涉及出借群众1007人次,2014年9月因出现资金断裂,无法按时支付利息和本金,一共造成1.7亿余元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
眉山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相关民警分析,在这起非法集资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利用亲戚、朋友、同学等关系,以高额利息诱惑,使部分集资人员获得暂时实惠,进而利用其进行宣传,扩大非法集资规模,不断扩大受害群体。
5月18日,记者从眉山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获悉,2015年1月至5月,眉山发生的非法集资案件金额涉案达17.2亿元,参与人数3350人。
据介绍,已查办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中,非法集资呈现出高额化、网络化的新特点, 非法集资不法分子通过吸收公众存款或者投资资金,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提醒一些市民和单位个人,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