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老人状告女儿:春节应回来看我 每月至少电话问候一次
王怀坐在租的房屋外
刚刚过去的这个春节,63岁的眉山老人王怀却找到律师,写下了一份民事诉讼状:不仅要求多年前离婚时跟着前妻的女儿尽赡养义务,还提出了一项罕见的诉讼请求——要求女儿在春节和他生日回家看望自己;而且要求女儿每月至少电话问候一次。
女儿王红对此的解释是,父亲此举,是想让自己和母亲放弃可能会拆迁的房屋。
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案件已到了法院,法院正在组织庭前调解。
父亲说
要求女儿每月至少电话问候一次
2月28日下午,眉山市城区内,王怀的裁缝铺终于迎来了一个生意,客人想让他帮着改一条小女孩的裙子。接过裙子,王怀发起了呆:10多年前,自己也曾给女儿买过裙子。王怀在这里住了7年多,他称前妻和女儿没有来看望过一次。
“我起诉女儿后,别说今年的春节,就连今年正月初七我63岁的生日,她都没有看我。”在王怀的记忆里,1990年出生的女儿自小很听话,即便自己经济困难靠蹬三轮车为生时,也不忘经常给女儿买上水果。改变,从2003年开始。王怀称,1998年,自己和妻子经营砖厂失败后,当时为了躲避债务,双方签订“假离婚协议书”并于次年办理了离婚,女儿归前妻抚养。但一家三口仍然生活在一起,王怀称,自己承担了养家和抚养女儿的重担。
2003年,王怀告别13岁的女儿去贵州打工,期间陆续给女儿点零用钱。2008年,王怀回到眉山后,没能力再给尚在读书的女儿零用钱,期间还曾找女儿借过200元钱,王红便不再理会他。后来,王怀找到在眉山某医院当护士的王红,双方因房屋拆迁、赡养等言语不和,闹得不欢而散。此后,王怀找到医院领导、乡镇、村组干部等调解了很多次,但都没有达到效果。
2016年春节前,王怀找到律师,写下一纸诉状:要求女儿每月支付赡养费(含医疗费) 人民币1000元;要求女儿每月至少电话问候一次,每两月至少回家看望一次;要求女儿在原告生日和春节期间回家看望,生病住院期间履行护理义务。
王怀自称患有多种疾病。他说,“自己因为借过女儿200元,加上房屋归属问题父女关系越来越差,这些年,自己给过她很多次机会,但她都不珍惜。她一直不和我当面协调,2015年6月,我称要将此事上网,她才和我面对面谈了一次,到了6月底,我给她打电话就再也打不通了,竟然连电话号码也换了。”王怀说,“我什么希望都没有了,才决定起诉”。但说了几句,王怀的话又软了下来,“你写报道还是不要写她的名字和单位,也不要用她的照片,还是要考虑对她的影响。”
王怀户口尚在眉山市象耳镇红旗村七组,组长叶世明证实,村上曾组织过多次调解。
(本文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