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电马儿”需在9月1日前注册登记 否则严禁上路

19.06.2015  16:16

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讯(记者 王琴)“靠边停一下,给车子上哈牌照。”近日,张女士正骑车经过二环路东十字路口就被正在此执勤的交警给拦下了。6月18日,方先生到单位上班,刚走到钟楼,就被交警拦下,告知给电动车上牌照,因手续没齐全,可提前预交50元……

自4月3日,四川省公安厅出台《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到现在已两月有余,5月起,市交警部门拉开了2015年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的序幕。

交警粘贴宣传电动自行车上牌事宜

交警走进各上牌服务点服务

6月19日,记者走访凤行天下执勤点,从5月3日至今,风行天下执勤点上牌的车辆有400辆左右。据了解,像凤行天下一样的上牌服务点,眉山市共设立了55个,其中有16个位于东坡区,其余的39个分布于其他5个县(区),除了定点服务,各大队分别走进社区、提供上牌上门服务、走上街头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使群众得到更便捷的服务。

这段时间很多市民都比较配合来上牌照,每天都有来办理的。”据凤行天下岗亭民警宋佩逸介绍,这段时间,在路上执勤时,会拦截没有牌照的市民,给他们讲解、宣传上牌照的事情,并告知电动车上牌费用,分别是120元、170元两档,其中120元包含90元保险(第三方责任险)、30元工本费;170元包含90元保险(第三方责任险)、30元工本费和50元个人保险,市民只需携带好材料,到指定的办理地点就可以办理。同时,他还介绍到,以前电动自行车没上牌照,出现了很多不规范的问题,造成了很多安全隐患。

电动自行车乱象亟须整治

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城市良好形象的有力证据,是保障市民生活稳定有序的重要支撑。开展交通文明建设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综合整治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其中不可忽视的环节。记者大致整理了六大类电动车违法行为,希望广大市民提高警惕,安全出行。

1、乱闯红灯,红灯停、绿灯行是大家都知道的交通规则,但部分电动自行车车主没有遵守,而是乱闯红灯,威胁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2、抢占机动车道,在眉山街头,电动自行车乱闯机动车道,大胆穿梭于机动车之间的行为屡见不鲜。

3、任性转弯,转弯车辆要礼让直行车辆、行人,假如转弯车辆没有让直行车辆、行人优先通过甚至抢道通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转弯车辆将负全部责任。

4、大胆逆行,不要为了贪图一时方便随意逆行,一旦遇到车速较快的机动车辆,躲避不及,极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5、转弯不打转向灯,有些电动自行车在转弯时不开转向灯,也不减速,横冲直撞。

6、超速行驶、开“马虎车”,民警提示,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要集中精神,不要接打手机。遇到拐弯、交叉路口时,要放缓车速,注意观察路面和行人情况,以免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

政策解读

从6月1日起,凡未纳入国家、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市内生产企业不得组织生产;

从2015年6月1日起,凡不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法规、规章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和其它电动车,一律禁止在全市销售;在2015年8月31日前,完成已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工作;

从2015年9月1起,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办理注册登记;

自《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的通告》发布之日起,凡未在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严禁上道路行驶。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禁止上道路行驶,否则将依法进行处罚。

电动自行车上户所需材料

【1】车主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两张。

【2】非机动车注册申请表

【3】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原件(购车发票或车行开具的收据加盖鲜章)。

【4】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如果来历证明或合格证丢失,请到车行或车主户籍所属社区、派出所开具车辆合法来源证明并加盖鲜章,必须清楚写明车主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车辆品牌、型号、车架号、生产厂商、购车日期)

【5】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单。

【6】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