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独居老人被杀抛尸地窖 90后凶手获死缓
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讯(记者 张钎)替人装修,却见财起意,为了缓解自身经济拮据,装修男子蒙面入室,实施绑架,后又担心事发,痛下杀手,狠心的将71岁老妇人抛尸地窖。日前,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因犯绑架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王某,男,1991年1月23日出生,汉族,四川省青神县人,中专文化,农民,住眉山市青神县西龙镇光辉村2组,案发前从事木门安装工作。2013年4月21日,因非法传销被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4年6月17日被青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于2014年7月1日被青神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案情回顾:
2014年春节前后,被告人王某在青神县南城镇水怡竹庄别墅窦某家(被害人,女,殁年71岁 )做装修楼梯、门窗的木头边套的工作。 “我身体有问题,不能生育,而且没有固定的工作,经常因为经济问题和老婆吵架,给这家人(被害人)装修的时候,只有一个老年人,穿着打扮一看就是有钱人,当时就想把这个老人绑了,让他家人拿钱赎人。”王某交代。
在多次邀人无果后,王某决定单独行动。2014年6月15日凌晨30分左右,王某携千斤顶、尼龙绳、手套、钳子等工具蒙面潜入了老人的家中。在窃取19900元现金和部分首饰后,又将被害人窦某绑架,期间将作案工具扔进了思蒙河里,后又把窦某带至青神县西龙镇光辉村2组一闲置民房内。
期间,由于窦某撕掉蒙头面罩认出王某,王害怕案发被抓,便用柴房内的电线缠绕住窦某脖子将其勒死。随后,王卫东将窦春容尸体装在由两个编织口袋拼接起来的大口袋里,抛尸在一废弃地窖内,并将窦春容的手机等物品及剩余部分作案工具烧毁后驾车逃离现场。
经青神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窦春容的死亡原因为被他人勒颈致机械性窒息。
公诉机关:绑架杀人 构成绑架罪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被害人窦某继而将其杀害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绑架罪;被告人王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被告人王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辩称自己在绑架过程中并无杀害被害人的故意。
绑架罪名成立 90后凶手获死缓
法院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成立。被告人王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并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构成绑架罪,在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的,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个罪名,应择一重罪即绑架罪对其定罪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被告人王某选择农村留守老人作案,预谋实施绑架,并在罪行败露后为逃避处罚,用电线勒住被害人颈部导致其窒息死亡,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其罪行严重,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大,应予严惩。
根据案件中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一、被告人王某犯绑架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二、对被告人王某限制减刑。
编后:
对于老人的被害,有人说是凶手太残忍:“老人家都71岁了,还能跟你有什么仇恨,怎么忍心下这么毒的手?也有人说老人膝下一子三女,家境殷实却又为何不能给老人带来温馨的晚年?其实,纵观全国,独居老人被抢被害的消息时有传出,我们不能止于痛惜,更要反思安全措施存在的严重漏洞。不管是物质还是制度保障,似乎要做的还有很多,养老服务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