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民事调解委员成功解决拆迁离婚财产案

24.11.2015  22:00

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讯(四川在线记者 袁洋) 11月20日上午9时许,“法治中国?走进四川”眉山站记者采访活动正式拉开了帷幕,省级、市级等10余家媒体走进了眉山市东坡区大石桥司法所,零距离直击了大石桥街道调解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的“三三制”措施和“诉非衔接”机制。通过大石桥街道党工委书记岳志平的现场介绍和案例说明,从直观和感官上进一步了解了眉山街道办民事调解的操作流程、新颖措施及先进经验。

据了解,截止目前,大石桥司法所近五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1115件,成功1093件,成功率达95%以上。

“其中,鱼山社区9组的袁某与万某拆迁安置、家庭婚姻及财产分割纠纷案是最为典型的案例,调解的成功集中体现了‘三三制调解‘和’诉非衔接‘“岳玉平介绍,该案件于2014年被评为市级30个一等奖获奖案例之一,在全市通报表扬;同年被评为100个省级依法调解一等奖优秀案例,收入省“案例指导库”,纳入《四川省大调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向全省推广学习。

2008年,75岁的袁某和87岁万某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有拆迁安置房一套、商业门市待安置。2010年,两人的感情出现了危机,万某要求离婚,而袁某并不同意,而且如果离婚,将牵扯到拆迁土地款、安置房及安置门市等的财产分割,因此,双方产生极大纠纷,双方子女的矛盾也逐渐激化,双方极容易出现过激行为,成功调解迫在眉睫,“三三制调解”立即启动。

所谓的“三三制调解“是指对不易引起矛盾激化的纠纷,居民小组调解三次,调解不成功社区再调解三次,再调解不成功,由街道再调解三次;对易引起矛盾激化的纠纷,街道第一时间知道社区调解或直接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而该纠纷经过居民小组和社区的多次调解后仍未能成功,矛盾越演越烈,大石桥人民调解委员会迅速接手了此案,调解员在调解的同时为当事人及其子女进行了法制教育,如老人的婚姻自由、儿女的赡养义务等,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经过4次调解,终于于2013年12月5日调解成功:经过双方当事人及其儿女同意,由当事人儿女负责处理纠纷;分的的土地款、安置房和门市归万某所有;万某的儿子负责在指定时间内支付给袁某13万元的费用。协议当天双方签字生效,但考虑到13万元的费用不一定能按时支付,调解员还根据“诉非衔接“机制,告知当事人可以免费就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如若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得以解决,强制执行。征得双方同意后,在达成协议后立即启动司法确认程序。

据岳玉平介绍,街道办试点运行‘诉非衔接’机制,不仅可以开展司法确认,使调解协议的法律约束力得以强化,赋予人民调解协议以法律效力,若一当事人自愿签订协议后却反悔时,还可以为另一当事人进行诉讼提供必要的证据,最后还可以建立法官联系社区制度,让法官指导调解。

“除了推行‘三三制调解‘和运行’诉非衔接‘机制外,大石桥司法所还在调解纠纷的同时为群众上法治课;设立法律顾问制度;成立1小时法律援助咨询圈;设立调解员奖惩激励机制等,全方位,多措施为群众调解服务。”岳玉平最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