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撞大运”背后的“小细节”

13.11.2015  11:18

 

      可遇不可求的“运气

      刑警们都知道,破案七分靠努力,三分靠运气。即便你做足了功课,期待的战机也不见得出现,而且,很多人还有过“临门一脚”踢空的经历。运气这个东西,太重要了。而所谓的“大运”,就是嫌疑人自己送上门来那种“得来全不费工夫”的境界。所以,“撞大运”是刑警可遇不可求的美事。而从警3年半、尚不到30岁的派出所刑警中队民警刘伸,就“”上了这样的“大运”。

        2013年10月8日上午10时许,3名男子被杀死在成都市武侯区的一个居民小区里,房间内到处是飞溅的血迹,描述出当时是怎样的一场混战。公安机关随即迅速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一边勘查现场、确认受害人身份,一边走访群众、掌握嫌疑人情况,全力以赴开展侦破工作。由于案情重大、受害人身份特殊,公安部和中央领导极为关注,该案立即被挂牌侦办。令人欣喜的是,在案发后四小时,3名犯罪嫌疑人就悉数就擒了——地点很有意思,在浆洗街派出所的调解室里。

      “凑巧”把犯罪嫌疑人请进调解室的就是这个派出所的刑警刘伸。2014年5月,四川省公安厅厅长侍俊颁发命令,成都市公安局“2013·10·8”专案组获集体二等功荣誉称号,刑警刘伸获个人二等功荣誉称号。

      真走运。很多人这样说。

      但是,在得知嫌疑人到案的详细经过后,很多人又说,要是换了另外一个人,不仅立不了功,可能还会受处分。

抓住瞬息即逝的细节

      2013年10月8日13时20分,浆洗街派出所接武侯区公安分局指挥室指令:一女子报警称,西南民族大学内有人打架。中午当值的李红警官立即告诉当天值班的刑警刘伸和协警李静,两人随即驾车赶赴现场。刘伸,1986年出生,身高178cm,体重88kg,西北政法大学毕业,孔武有力;李静,45岁,已经在协警岗位上工作了20年,经验丰富。经过几年的摔打和师傅的调教,刘伸和一起入警的几位年轻人已成为刑警队的骨干,与协警的磨合也日臻娴熟。在警车上——按照出警习惯——刘伸又用自己的手机给报案人打电话,了解报案情况、报案人所在位置——分局指挥室发来的信息有限,案事件的具体信息需要民警自己主动获得。

      抵达西南民族大学后,刘伸警组向指挥室报告,已经到达报警人所在的大致位置。这时,分局电台通报他们,上午10时左右毗邻的双楠社区发生杀人案,指令他们注意这起出警是否和双楠案件有关——而刘伸警组的这次出警,此时看起来与之尚无任何关联。

      抵达报案人所在的某街道403房后,房主并未开门迎接,而是隔着房门说“刚才有几个人来疯狂地敲门,我以为他们要进屋来打人,现在他们已经走了,没事了,不需要你们出警了”。可是门口的两个警察就是赖着不走,非要见一见报案人“说一下情况”——因为这起出警和平常不太一样。折腾五六分钟后,房门开了。一个女子倚着门告诉他们——刚才,有几个人疯狂地敲她家的门,像是要打架,她没敢开门,又害怕被打,所以就报警求救,想让警察来帮忙赶走那些人。打完报警电话后不久,那拨人就走了,现在没事了,谢谢你们警察了!你们可以走了,谢谢了。两个警察的目光掠过眼前的女子,可以看到屋内还站着三个年轻男子,神色平静。

      “你报警说打架的嘛,谁和谁打架?伤着人没有?刚才来敲门的一伙人是怎么回事?你屋子里的人参与了打架吗?”一串问题后,女子忙着解释,自己是外地刚来的,是来找朋友的,并不知道之前有什么打架,报警是害怕有人打架……她很着急,甚至词语不清。这时,后面三个人中的一个高个儿突然发话了:

      “我们和别人打架”。

      “和哪些人打架?有几个人?在哪里打的?

      “在两三个小时前,和别人打架的”。

和谁打架?在哪里打架?

        高个子开始闪烁其词。这时,刘伸发现这个男子左手裹着纱布,还渗着血。

        “你们用什么打的?受伤没有?

      “对方被我们杀伤了,可能在医院”。说着,高个子又挪动了下脚步——露出左大腿上的血迹,他的脚步略显蹒跚,看来腿上伤得不轻。

      “你的腿怎么回事?是不是受伤了?”刘伸随即追问该男子的伤情,随后得知,高个子的手、大腿等处受了几处伤。这三个人都动了刀,双方都有受伤,但就是不说在哪里打架。

      “那些人呢?

      “……可能在医院吧”。高个子含混地说。

      现在看来,这些人“打架”和刚才一拨人“使劲敲门”是有关联的,而且,无论如何,把人砍伤了也好、杀死了也好,这三个人以及这个报案女子是脱不了刑事案件的干系的。联想到出警时指挥室的提醒和要求,“得把他们稳住,最好能带到所里”,刘伸想。

      “动了刀?刀在哪里?

      “在屋头”,高个儿爽快地回答,转头指了指客厅的冰箱——上面放着有一把长约40cm的藏刀——“就是这把刀”。

      刘伸看了李静一眼,李静心领神会,继续留在门口问话。刘伸分开门口的女子走进屋,走到冰箱旁看着这把刀——灰亮的刀刃上和黄色丝绸缠绕的刀柄上全是未干的血迹。茶几上,摆着药品、纱布,垃圾桶里是一堆沾血的纱布,地上是滴落的血迹。“好吧”,刘伸说,“你们都伤得不轻,流了不少血,得赶紧去医院,如果对方寻仇来报复,你们这样肯定不行。这样,你们配合一下警察,到派出所核实一个身份,我们写一个情况,然后保护你们去医院,怎么样?”说话间,那把藏刀已经攥到了手中。

四年中最大的一件事

      出警的程序规定之一是在规定时间内抵达报警人所说的地点,要和报警人联系,确认警情。2010年入警以来,刘伸估计出警有2000余起,而这一次是“四年里最大的一件事”。而这件事之所以搞得这么大,起因就是他们警组非要和报警人“见个面”,以确认那起警情。之所以这么认真,除了有指挥室的第二次指令要求之外,还因为他们早就养成了“习惯”。按法律办事、照程序办事,这是老牌一级公安派出所——浆洗街派出所民警们长期养成的“习惯”——其敬业精神和作风传承堪称分局的一面旗帜。

      一般来说,当报案人表示取消报警的意愿后,只要没有第三方的受害人、加害人,当时报案情况已经消失不在,派出所的警组就可以离开现场,因为巡警的兄弟们忙不过来,还有大量的出警任务在等着派出所民警哩。在这里,刘伸警组在连续敲门五六分钟后,报案人在门内说刚才骚扰的一伙人已经走了,不愿开门,表达了请警察回去的意愿——这时,警情消失,有的民警或许会这样——回复分局指挥室:报告到达指令地点,“报案人说‘没事了’”,现场平静,没有嫌疑人,警情处理完毕,全部OK,准备收队。可是,这两个警察较真,执意要和报警人“见个面”,把情况问清楚。

      一般来讲,当赶到“有人打架”的警情现场后,当事双方留在现场等待警方处理的情况居多,这种情况需要听取双方的辩解,判断案情性质,再依法作出处理:如果是纠纷,可以做出调解、警告、训诫、告知其他解决纠纷方式等处置措施;如果是轻微伤,可以根据情况带到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和调解;而如果是轻伤以上情况,则要根据调查,依法追究当事方的刑事责任。而上述情况仅是教科书上的分类,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考验的是当事人的从警经验、交流水平和处置技巧。在本案中,仅有目击证人对报警时情形的陈述,其他的情况虽然存疑但都未经调查,警察完全有可能忽视这个异常现象,转身离开——不能说这样就有什么错,或者是“不职业”。因为每天这样的情况不少,它们不断地折磨着警力少、车况差的基层执法单位,不断地消磨着警察们的锐气,降低他们的职业敏感度。

      但是,这一次不同寻常。报案人避而不见就是一个疑点,报案人并非要举报屋子里的三个人——那是她的朋友,她是来探望屋内三个男人中的一个,见面后才发现他们打架了。因此他们都是“自己人”,其报案时提的“打架”是出于对即将到来的报复进行求救,却没有想到警察洞察到了报警背后的“报复”原因,也就是第一次打架——那才是警察关注的重点。高个子说话时,手上和大腿上的伤口把自己彻底暴露了,虽然他面色坦然故作镇静,但是仅就他们的伤情判断,无疑双方有一场血腥的搏杀。无论是报案女子还是高个子,他们的话要么语焉不详,要么避重就轻,必然隐瞒有更多的细节。随着急速上升的怀疑,“双楠社区发生杀人案”的警情通报进入了刘伸的脑海,与眼前的疑点接驳了——这起码是一起刑事案件,说不定,和上午的双楠案子有关。

令人后怕的逆转

      一起看似普通的“打架纠纷”警情,因为报案人迟迟不愿开门加重了出警警察内心的“不踏实”;因为唤开房门和一连串的问题,让真正的嫌疑人被迫现身,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伤情;因为民警的进一步较真究底,凸显了涉案物证,明确了案件性质,直接逆转了这次“看似普通”的出警。

      费了半天口舌,三名嫌疑人和女报案人终于答应,锁好房门,和警组一起来到浆洗街派出所。

      刘伸警组把四个人安排在调解室坐下等候,让李静和其他协警守住门口。正要给领导报告,分管刑警队的副所长杨雄刚参加完分局的紧急会议,走进所里。

      杨雄把嫌疑人身份信息通报给刘伸,“看看,上午双楠的案子就是这些人干的”。

      刘伸一看,眼睛一眯,笑了:“杨所,他们在这里呢。

      “你说什么???在哪里?

      “在调解室里关着呢!

      所长尹杰闻讯,立即命令全所民警警戒,看住嫌疑人;杨雄副所长立即向分局指挥室报告。十分钟后,分管刑侦的副分局长徐斌带着刑警大队、防暴队十多人涌进了浆洗所,将嫌疑人悉数拿下。

      专案民警立即搜身——又从高个子身上搜出了一把长约20cm的匕首。看着这把锋利的匕首从高个子的衣服里被摸出来时,刘伸和李静的心一下子紧了。

      在处置打架斗殴、伤害杀人案件时,警察对当事人肯定要搜身,而对纠纷中的当事人却因为怕当事方投诉、怕被督察谈话、怕麻烦以及没有明文强制规定等各种原因而省略掉“搜身”这一程序。但是说到这个案子——虽然已过了近一年——刘伸和同事仍然心有余悸,时至今日还感到后怕。因为对方三男一女,己方只有二人,态势对警方不利,所以警组采取的是稳控和说服为主的策略,不能马上搜身,也不能拿出手套规范地取证。如果当时在屋内他们暴露一些自己的判断,在言语上稍微有些激化,在行动上有所保留,或者对方三个人中有一个“想不通”,“那就会干起来”,很难说不会瞬间出现“鱼死网破”的后果,那时候任何援兵都来不及施救的。无论怎样,经历了“搜出第二把刀”的情形后,进派出所留置盘查也好、讯问也好,刘伸和同事们都要询问和确认是否完成过“搜身”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