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强力推动非公经济发展

20.11.2014  15:05

巧借天府新区的东风,与成都相邻的四川省眉山市集全市之力,推行“非公经济推促机制”使全市民营经济在短短一年多时间内迅速提升。仅今年前3季度,该市民营经济增加值429.14亿元,增速11.3%。民间投资完成542.34亿元,增速19.6%,高于全省增速7个百分点;占全社会投资比重77.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1.1个百分点。

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去年初,眉山委、市政府将一号文件的内容定为“加快推进民营经济跨越发展”,并成立了眉山市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23个市级部门为成员单位,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双组长”,下设办公室在市工商局。眉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强调,在市政府非常设机构中,要优先加大对民经办工作经费的保障。市财政每年专项给出30万经费,解决民经办3名工作人员的工作经费,各区县也相应落实了工作人员及经费。

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眉山市还以政府办名义印发《眉山市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坚持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在全省率先出台《眉山市民营经济发展目标考核办法》,将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各被考核单位年终综合目标。2014年年初,已兑现奖惩。

为方便投资者创业,眉山在全省率先成立行政审批代办、一费制缴费、金融服务“三个中心”,提高行政服务效能,该经验在全省推广。2013年,全市进一步简政放权,清理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258项,其中,取消不利于民间资本进入的行政审批项目10项,按要求下放区县行政审批项目36项,转变方式或调整内容的行政审批项目81项,保留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123项。

为促进非公经济发展,该市还积极搭建“园区平台”,先后在全市设立工业园区16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3个、旅游产业园区6个、物流园区3个;搭建“新区平台”,规划建设岷东新区和县城新区,重点发展金融、商贸、教育等现代服务业;搭建“要素保障平台”,成立了土地征用储备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建立了银政企每季度一次座谈会制度等,全力保障生产要素。

今年6月,眉山市委书记李静专门走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召开谈会,鼓励和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眉山市工商局迅速出台了《关于立足工商职能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十条措施》,市财政局也随之出台《眉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暂行办法》,给投资者带来更大的信心。眉山市提出,支持非公经济发展,要落实“三个舍得”,舍得给企业家政治荣誉、社会地位、物质待遇,激发民营企业家干事创业活力。(撰稿: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