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贯彻落实全省治理“餐桌污染”现场会议精神

19.12.2014  16:59

眉山市将贯彻落实全省治理“餐桌污染”现场会议精神作为工作重点,结合实际采取六项措施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一)迅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会议精神。于12月12日向市政府分管领导做了专题汇报,并在12月15日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学习贯彻了陈文华副省长、姚义贤局长全省治理“餐桌污染”现场会议精神,提出了市政府贯彻措施。

(二)召开市食安委成员单位会议。在12月19日召开2014年市食安委第三次成员会议,再次贯彻落实全省治理“餐桌污染”现场会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餐桌污染”治理工作重点任务。

(三)抓好元旦春节安全保障。组织开展“食安眉山百日会战”整治行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治理行动,分组督查各区、县食品安全保障情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平安过节。

(四)抓好基层基础建设。推进乡镇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力度,加快实施“眉山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项目步伐,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五)抓好“两个创建”。抓好食品安全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两个创建”活动,明确部门职责,加大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治理力度,建立“从农田到餐桌”协作机制。

(六)抓好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对照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认真组织自查自评,做好查漏补缺,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版权所有

办公室地址(第一办公区):成都市玉沙路98号A区 邮编:610017

办公室地址(第二办公区):成都市东城根南街30号 邮编:610015

值班电话:028-86785160 备案号:蜀ICP备09009459号

网站维护: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