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计生证件办理工作改革培训会今召开

13.03.2015  21:07

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讯(记者 王琴)今(13)日,眉山市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改革培训会召开。会议对全市改革计划生育证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将改革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使计划生育证件办理不再繁琐。眉山市卫计委主任彭锋、副主任梁小林,市卫计委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区县分管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30余位人员负责人到场参加会议,并对计划生育证件改革办理工作进行了现场交流答疑。彭锋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

彭峰对2015年计划生育证件办理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全市卫生计生部门认真贯彻《省卫计委关于改革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将改革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彭峰在会议上强调,要全面深化当前计生新形势,始终以“方便群众,让群众满意”为核心,以把握新形势为前提,充分认识计生工作的重要性;以“便民、利民”为核心,着力转变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的工作方式;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着力强化宣传和督查计划生育服务证改革工作。

在会议上,大家就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进行了热烈讨论,对基层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办理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将改革工作全面推广下去,让百姓办理‘人生第一证’不再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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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采取“三简化”措施,使计划生育证件办理不再繁琐。

三简化”即继续简化《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夫妻双方初育需领取《生育服务证》的,实行声明领取,不得实行审批或变相审批。

简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程序——持有生育服务证、子女未满2周岁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不再需要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核实。

简化《生育证》审批程序——对申请人情况清楚的,乡(镇)、街道计生机构不再作调查笔录。取消审批中的公示程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审批结果,用文件方式告知乡(镇)、街道,对批准对象直接签发《生育证》,并通过网络、邮寄、直接发放等方式发(送)给申请人。《生育证》不规定有效年度,批准对象生育后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