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积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08.01.2015  23:04

投诉举报电话,落实资金兑现投诉举报奖励,激发群众参与热情,推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2014年全年受理投诉举报案件662件,办结662件,奖励举报群众3人。

一是成立专门机构。 按照眉市编办发〔2013〕98号文件要求设立了眉山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确定专人从事投诉举报工作,制定了投诉举报中心管理制度、受理流程等一系列制度。

二是整合工作资源。 在开通12331投诉举报电话的基础上,整合网络举报、来人来信举报、政府投诉交办等情报资原,建立统一高效的投诉举报登记、受理、核查、处理、回复等处置流程。

三是认真排查举报线索。 2014年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662件,办结662件,其中省投诉举报中心交办7件,办结7件,市本级受理437件,办结437件,通过举报一般程序立案53件,简易程序6件,警告25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件,办结率100%,反馈率100%。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版权所有

办公室地址(第一办公区):成都市玉沙路98号A区 邮编:610017

办公室地址(第二办公区):成都市东城根南街30号 邮编:610015

值班电话:028-86785160 备案号:蜀ICP备09009459号

网站维护: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