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洪雅县公安局公安网络机房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征求意见公告
12.02.2014 16:21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公安局公安网络机房建设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HYCG2014005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 | ||
公告类型 | 预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 | 2014-02-12 10:30 到 2014-02-16 17:0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公安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采购内容 | 附件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四川省公安厅颁发的“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护、运营”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 7、各类摄像机、接入交换机必须提供生产厂商技术规格确认书和售后服务承诺。监控系统必须免费无缝接入公安局天网指挥平台。 8、接入交换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工信部入网许可证; 9、数据库服务器和WEB服务器生产厂家提供技术规格确认书和原厂商3年保修,原厂3年故障硬盘免回收服务的售后服务承诺;原厂商具备ISO/IEC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T基础架构服务和应用系统维护服务)认证,服务体系应通过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SO/IEC20000认证。 10、中标公司在中标后一周内提供中标设备样品到甲方完成与原有设备的兼容性无缝连接测试。测试通过则可签订相关合同,若测试不通过则取消中标公司资格,由顺延第二家公司中标。第二家公司也必须满足前提条件及测试,测试通过则可签订相关合同,若测试不通过则取消第二家公司中标资格,由顺延第三家公司中标,以此类推。 注:(1)开标当日投标人须带所需提供的所有资质原件备查。 (2)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 ||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 详见附件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洪雅县公安局 联系人:李宁 联系方式:13696078997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283877216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王先生 电话:0283887721 | ||
其它内容 | |||
备注: |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12.02.2014 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