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牵头督查乐山市和眉山市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工作

28.09.2015  16:41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抓好油气输送管道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油气管整治办〔2015〕3号)的要求,省国资委负责牵头督导眉山、乐山两市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为进一步推动两市整治工作的落实,省国资委督查组于7月7日至8日,对两市的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

本次督查采取实地检查与资料查阅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督查了两市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安排部署的情况、相关单位工作责任划分和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和协调联动机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的纪要及相关资料、企业自查和部门督查的记录、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管道企业隐患现场的治理情况等内容。其间:7月7日上午对乐山市夹江县境内的规矩水泥厂和建鑫混凝土公司两处隐患治理现场进行了实地检查,下午查阅了乐山市整治工作的相关资料;7月8日上午对眉山市东坡区思蒙镇宋埝村5组和彭山县凤鸣镇江鱼村8组两处隐患治理现场进行了实地检查,随后查阅了眉山市整治工作的相关资料。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分别与乐山市和眉山市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意见交换会,听取了两市整治工作情况汇报,肯定了两市整治工作成绩,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工作建议。

通过两天的督查,既真实掌握了两市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也进一步推动了两市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下一步,我委将按照省整治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两市的工作联系,继续跟踪督导两市的整治工作,督促两市按计划完成年度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