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以创建“五星级”政务服务中心为工作目标,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反腐倡廉自觉性,提高政务服务工作水平,打造“眉山服务,五星标准”的优质政务环境。
一、加强学习教育,构筑“不想腐败”的思想防线
通过自我教育、专项教育、警示教育等方式,坚持中心党组和干部职工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重要精神和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规定及法律法规,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法纪意识,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的纪律规定,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进取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政令畅通,有令即行,有禁即止。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康勤亲自给中心和联系村党员干部上党课,作专题辅导报告,增强中心工作人员的优质服务意识;结合近年来查处的我市少数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专题开展“讲党性、守纪律、保廉洁”的教育。中心按照市纪委要求,组织党员干部集中收看了有关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专题片3次。
二、加强制度建设,构建“不能腐败”的制度机制
着重完善了人、财、事等相关制度,形成了19项制度组成的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机制,有效地规范和约束权力行使。规范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党组对中心机关干部的提拔任用推荐,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执行,实行民主推荐、公示、党组集体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时,加强中层干部轮岗锻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廉政档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规范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公开,收支透明;中心“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由一名副主任具体负责,各分管领导负责分管科室及人员财务开支的审核,“一把手”主要做好监督、把关工作。定期公布财务收支余额情况。大宗办公物质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规范收入和支付管理。规范事权民主决策制度。对中心涉及人财物的有关重大事项,由中心分管领导提出,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讨论,并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党组会议集体决策。
三、加强监督管理,构建“不敢腐败”的监控机制
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暂行办法》,突出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实行内外监控机制。首先是加强内部监控。班长带头作好表率,通过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测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增强班子及成员接受监督的意识和执行廉政纪律规定的自觉性。对中层干部每年内进行两次廉政谈话,发现不良苗头,及时纠正;充分发挥党员的监督作用,实行党务公开,完善党内通报制度,增强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其次是加强外部监督。中心重大事项及时向中心机关干部职工和入驻窗口部门通报。同时,按全省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开通政务服务热线投诉电话96196、全省行政效能投诉电话96960,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013年1-11月,中心大厅部门窗口办理4184502万件,平均办理时间0.52天,共收到办事群众送来的锦旗262面,感谢信698封。中心没有发生一起办事群众有效投拆事件。全面实现了内容多、速度快、质量好、成本省的“多快好省”眉山政务服务特色。业务工作、党建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企业、群众的赞扬。中心上半年目标考核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下一步,中心在抓好党员干部学习提高的同时,将进一步延伸监管防控阵地,强化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日常管理,认真查找新的廉政风险点,细化防控方案,注重全方面的预防监督,整体推进中心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