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县提升基层监管所监管能力

29.08.2014  21:02

眉山市彭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大力提升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监管能力,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履行新职能、塑造新形象、开创新局面。

一是优化监管力量。在每个基层监管所3名监管力量的基础上,对全局人员进行科学搭配、优化组合,为每个基层监管所新增1名监管人员,切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确保每个所既有熟悉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监管的人员,又有熟悉药械、保化品监管的人员。

二是抓好学习培训。采取机关业务骨干授课辅导、座谈交流、案例研讨等方式,每周一上午对基层监管所执法人员进行“四品一械”业务知识学习和依法行政培训,帮助基层监管所执法人员尽快了解掌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知识,提升执法能力。

  三是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印发了片区监管所工作职责、所长职责、廉洁从政八不准、办事流程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基层监管所认真组织学习,使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尽快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四是明确目标任务。研究制定了机关股室和基层监管所事权划分,明确了相关职责权限。为加强对基层监管所的目标考核,确保年度食品药品监管任务顺利完成,及时与各所签订了《食品药品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工作方向目标,增强工作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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