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局三项措施推进新版药典贯彻执行

07.12.2015  16:42

2015版《中国药典》于2015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新版《中国药典》的贯彻执行。

一是积极开展征订工作。2015版《中国药典》发布后,眉山市局立即着手征订新版《中国药典》,明确要求相关业务科室、各区县局及检验检测中心必须持有新版中国药典,确保监管工作有标准可查。同时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好《药典》购买工作,为新版药典贯彻执行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大力开展宣传培训。充分利用会议宣传2015版《中国药典》并强调其重要性,积极派人参加国家药典委员会组织的宣传(培训)会议,要求各药品生产企业对照新版药典修订标准并做好验证和培训,确保新版药典正式实施后得到严格执行。

三是对药品生产企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抽查。2015年12月1日,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带队对辖区内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科伦药业有限公司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企业已按新版药典完成注射用水质量标准溶解氧增项;纯化水增加了电导率检测项,并建立纠偏限和警戒线;氟康唑原料增加了杂质Ⅰ检项标准。下一步,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将继续对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全力确保辖区内药品质量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