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完成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等级评定

21.01.2015  03:47

为强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意识、诚信意识,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全面推进眉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近日,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眉山市药品生产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办法》和《眉山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日常监管、亮剑行动、飞行检查、稽查办案和实施新版GMP(GSP)等监管信息,完成了2014年度全市26家药品生产企业、23家药品批发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并在市局政务网站向社会公示评定结果。其中药品批发企业:“守信”19家、“警示”1家、“失信”1家、“未开展经营”2家;药品生产企业:“守信”14家、“失信”3家、“已报停产或其它原因未生产”9家。

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据《办法》和《方案》,每年将对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信用等级的评定,通过监管信息的采集、记录、评定、公示的作用,将把失信企业对药品生产经营的失信转化为对全社会的失信,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约。在发挥社会监督力量的同时,公示作用褒扬更多诚信示范的“正能量”,营造药品生产经营者“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促使全体制药人员自觉将“诚信做产品”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切实实落实到每个岗位上,真正做到用良心做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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