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出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和优秀成果评奖办法

18.06.2016  14:28

为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激励和调动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眉山经济社会发展服务,6月12日,眉山市人民政府出台了《眉山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和优秀成果评奖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课题管理工作,实现课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新的《办法》第一次创造性地将课题管理纳入《办法》。将课题设置为招标(委托)课题和市级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并从课题立项、课题管理和成果应用三个方面进行规范和要求。明确每年发布一次课题指南,获准立项的课题由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印发立项课题目录;在课题管理中设立课题联系指导人制度,加强对立项课题的跟踪、服务、指导与管理;对应用价值高的研究成果及时编发《社科成果专报》,并在《眉山日报》理论专版、《眉州学刊》及上级刊物选送推荐。

新办法在原评奖办法的基础上对奖项设置、评审工作、公示时间和参评资格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对评奖范围、评奖条件、公示期限、申报程序和评审要求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办法特别提出由市财政按照规定保障奖励经费和课题费,拟对市级立项一般课题参照2015年标准每项给予不低于4000元的经费支持,保证课题研究的顺利实施和经费使用效率。

本办法的实施,将把眉山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推向上另一个新的高度,有力地激发全市广大社科工作者开展社科研究的热情,吸引更多的社科工作者投身到繁荣发展眉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中来。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应用对策研究,力争推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眉山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充分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为眉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文章来源:眉山市社科联 网站编辑: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