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6.04.2023  11:21

  中新网四川新闻4月26日电 (记者 刘忠俊)“五·一”前夕,眉山市纪委监委通报曝光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涉及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甘眉园区)、眉东新城管委会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仁寿县禄加镇初级中学、洪雅县财政局、青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

  通报称,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甘眉园区)分局副县级干部邹毅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6年至2020年,时任眉山市公安局岷东新区分局局长邹毅,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张某某所送现金共计4.5万元。2022年7月,邹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眉东新城管委会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先宏伟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21年1月至2022年2月,原眉山天府空港经济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先宏伟,多次违规收受某公司项目经理黄某某所送现金共计1.5万元。2022年4月,先宏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仁寿县禄加镇初级中学校长周建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周建违规决策发放教师补贴4.85万余元,并违规领取补贴。周建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22年11月,周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洪雅县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张金泉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9年至2021年春节前,时任洪雅县财政局副局长、四级调研员张金泉,多次违规收受某公司控制人张某某以感谢名义所送现金共计10万元。2022年11月,张金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为两年)、政务撤职降为二级主任科员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青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主任刘平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1年2月至2022年2月,刘平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烟酒等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1.16万元。2022年8月,刘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眉山市纪委监委通报指出,5起典型案例反映出仍有不少党员干部不知敬畏、不存戒惧、不守底线,有的在节假日前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是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完)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曹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