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七项政策优惠鼓励农民进城落户

30.04.2015  23:46

        中新四川网4月30日电 (刘刚)记者30日从四川眉山市获悉,该市出台的《关于引导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落户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试行意见》将从5月1日起试行。届时,购房、就学、医疗等七项政策优惠将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政策试行到今年底结束。

        “从5月1日起,农村居民进城购房每平方米将获得200-300元补贴。”眉山市副市长付庆一告诉记者。农村居民进城购买唯一住宅商品房,购房契税将按不同面积进行优惠,水、电、气、电视入户及房屋登记等费用均享受折扣。农村居民进城购房落户,可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夫妻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住房公积金自由提取。

        付庆一透露,农村居民在城镇有合法固定住处(含出租房)和生活来源的,允许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及近亲属登记为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到眉山中心城区、县城及重点镇购房但户籍暂未迁出的,其农村居民权益不变。在眉山中心城区购房的,尚有一名及以上家庭成员户籍未迁出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权益不变,按规定享受各项惠农政策。在其余县城购房的,不受未迁出户籍的限制。

        付庆一说,农村居民到眉山中心城区、县城及重点镇购房落户后凭购房有效证件,其子女享受购房居住小区所在招生片区居民子女同等教育权利。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确有困难的进城购房落户农民子女,在免除学杂费的基础上免费提供教科书,按照现行义务教育阶段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享受的有关政策执行。对创办、领办小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享受眉山市扶持经济发展、鼓励全民创业等相关优惠政策。

        付庆一最后表示,农村居民到眉山中心城区、县城及重点镇购房落户后,可自主选择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继续享受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同时,可自主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富裕农民就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民。”眉山市委书记李静认为,“四个转变”的主体,归根到底是农民,关键是转移到非农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入中心城市、县城和重点镇就业、置业、落户,努力实现工业化、城镇化互动并进。当前,眉山已进入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双加速”“双提升”的关键时期,大量农民向城镇聚集,顺势鼓励农民进城落户,是破解“三农”难题、深化农村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眉山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