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一面锦旗背后的故事

23.08.2016  19:07

 

  “谢谢各位领导,谢谢各位同志,三十多年了,我终于有户口了,太激动了……

3月17日10时20分,一位身着干净利落的中年妇女双目含泪,手持“为民办事尽职尽责”的锦旗激动的走进东坡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户政窗口,紧紧握住了户籍民警的手,一度哽咽,正在忙于受理各类户籍业务的窗口民警见此,脸上绽放出春天里最温暖的笑!

原来这名妇女叫刘红(化名),此事还得从2015年10月的一天说起。那天,一名自称刘红的妇女来到东坡区户籍窗口申请补录户口,因职业习惯,户籍民警对这样一位穿着整齐的妇女提出的补录申请产生了疑问,并立即进行了调查。

根据刘红本人反映,其原籍系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新民里30号附3号(原眉山县城关镇东一街红星巷26号)公民,上世纪七十年代到眉山县大石桥公社东风6队插队, 后与西安市解放路爱劳巷公民刘某某结婚,八十年代初因“知青返城”的政策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从大石桥迁移至眉山县城关镇),但本人未按要求到当时的眉山县城关镇入户,直接将该迁移证带到了西安,想趁机落户西安,却因但西安不予以入户,导致至今没有户口登记。

更复杂的情况是刘红因当年与刘某某结婚时家里反对,早年就与母亲及其他兄弟姊妹失去联系;1993年因感情不和又与刘某某经法院调解离婚;其子刘某,也于2014年5月2日因疾病去逝,户口注销。

情况如此复杂,户籍民警立即请示领导,在经过讨论后,针对刘红反映的情况迅速制定了户口核查方案,先后联系了刘红原籍及插队的相关社区、刘红母亲、大石桥街道办事处相关知情人进行调查,并在对刘红陈述真实性进行初步确认后,向其长期生活居住的西安市新城区公安分局进行了发函核实,原本顺利的调查工作却在异地核实上出现了状况,发至西安的协查函如石沉大海,面对刘红丧子之痛,近半生几十年来无户口造成的困扰,户籍民警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经网上、电话等多方联系后,终于找到协查函“一去不返”的症结——西安新城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部分职责划分很细,地址出一点错就会造成收不到函的情况。

找到原因,户籍民警请示领导确定了两个方案,一是再次确定后发函,二是再无回函亲自到西安调查。日子在焦急的等待中过去,终于,在半月后收到了西安市新城区分局的回函,民警拿着回函及几十几页的附加材料仔细查阅,唯恐回函材料不清楚……

3月1日全部补录材料准备完毕,呈交市局,十个工作日后,刘红户籍补录通过审核,予以补录。电话那头的刘红兴奋得语无伦次,一夜未眠后便有了开头的那一幕。至此,随着户口的补录,刘红的黑户生涯也随之过去,刚刚走近的春天似乎多了些许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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