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一团伙专盗商铺 3月犯案14起

10.12.2015  18:19

  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讯(记者 袁洋)12月9日,眉山市东坡区苏祠派出所破获了一起专门偷盗商铺的团伙盗窃案,该团伙在3个多月的时间里,疯狂作案14起,涉案金额数万元。

  该团伙共有三人,其中一名主犯陈某,15岁,眉山市东坡区人,全程参与了这14起盗窃案。

便利店内视频截图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我初二就不想读书了,跟家里人也无话可说,自己就搬出来住,因为无所事事,又没有钱用,于是想到了偷东西。”据陈某交代,2015年8月中旬凌晨12时许,口袋空空的陈某在街边游荡,突然发现眉山一家临街便利店只有一道玻璃门,且玻璃门上仅有一把锁锁在外面门把上,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陈某使劲摇晃玻璃门把,将门把损坏,顺利进入店内,偷得4条中华烟、两条V8烟和580元现金。初次得手的陈某发现这是一条来钱的“好法子”。

  “我仔细观察了下,眉山城区里面有许多商铺,特别是便利店没有卷帘门,只有一道玻璃门,且都是从外面上锁,证明店铺里没人,而且玻璃门把极容易破坏,根本不需要开锁就能轻易进入店内。”陈某说。发现这一捷径的陈某很快结识了20岁的杨某,两个缺钱花的无业游民一拍即合,开始里应外合,专挑眉山的商铺下手,且3个月时间里频频得手。后来,陈某在网吧上网时,又认识了26岁的汪某,在陈某的诱惑下,汪某也参与到偷盗中,并主要负责为陈某“把风”。

  参与了两次的偷盗后,汪某有些害怕,睡觉都睡不着,反反复复思索了几天,最后汪某受不了挣扎,主动选择到苏祠派出所投案自首,公安机关民警顺藤摸瓜,于12月9日,顺利抓获了陈某和杨某两名嫌疑人。

  据陈某交代,从2015年8月至今,他共犯案14起,共偷得7000余元现金,近300条高档烟、50余瓶酒、3台笔记本电脑及一台平板电脑。烟酒均低价卖给了回收烟酒的铺面,分的的现金基本上都用来上网了。

  “他们偷得最多就是便利店,还有一些饭店,其中城区某超市是被他们反反复复偷了好几次。”苏祠派出所所长景建华说,“犯罪嫌疑人选择商铺下手,主要是因为有些商铺,闭店后,店内安全仅仅依靠玻璃门和一把锁,而玻璃门锁极易被破坏,即使商铺安装有报警系统也无济于事,因为嫌疑人破坏玻璃门锁仅需要一分钟左右,而且进店后,目标明确,作案时长短,等安保人员或民警到达时早已逃之夭夭。”

  “入室盗窃犯罪是一种可防性案件,只要我们增强防盗意识,落实防盗措施,绝大多数被盗案件是可以避免的。我们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首先,市民要增强防盗意识:出门务必关好门窗,反锁防盗门,商铺要安装卷帘门;家中及店铺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不要将放有钱包的外套、手提包放置在室内靠窗的醒目位置,谨防被钓鱼盗窃。”景所长最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