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鼓励本地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竞争

23.07.2014  09:59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

 

  6月3日,省政府出台《促进当前经济稳定增长的十六条措施》中的第5条规定:“鼓励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及医保类目录药物等,同质同价条件下优先就近采购。同等条件下,优先将省内电子信息、汽车产品纳入政府采购。对2014年采购使用省内产品(技术服务)比上年净增1000万元以上的省内企业,根据其实际采购金额一定比例,从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中给予奖励。

  惠及政府采购各方主体

  “它不是一个倾向性政策,而是一个鼓励性政策。”省中心副主任刘谦祥解释,政策的大前提是“同质同价”,只是通过鼓励本地企业提高质量、改进服务;支持本地企业加强研发,在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等方面做出成绩,争取享受加分优惠;为本地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减免其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费用等一系列扶持手段,鼓励和引导本地企业积极投入到政府采购市场竞争中,用更好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更低的价格在政府采购市场竞争中取胜。

  这一政策的出台,对我省本地企业来说,无疑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目前,我省一些本地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实力拼不过外地大企业,再加上一些采购人“外地的月亮比较圆”的心理,使得本地企业的政府采购规模难以扩大。而政府采购本地化,以政府消费引导、支持本地企业发展生产,能逐步培育本地企业竞争实力;同时,促进本地财源增长,达到本地企业发展与财源增长的良性循环态势。

  “不仅如此,该措施对政府采购各方主体都有好处。”省中心受理处处长陈卫东认为,采购人就近采购省去了异地采购的费用,保证了售后服务的便捷;供应商可更加及时、全面了解采购信息;监管部门更便于监督管理;代理机构可就地审核和验收。

  而频繁参与政府采购的企业,对该政策的嗅觉更是异常灵敏。

  戴尔公司全球副总裁李国庆表示:“西部一直是我们希望进一步深耕的市场。该政策的出台,为戴尔在四川本地的发展提供了更多机会。我们将利用好这一政策,针对四川市场提供专业团队进行推进,为当地政府提供更完善的服务。

  配套细则尚待更完善

  “我们希望政府出台更加详细、完善的配套细则,使这一政策更具操作性和可行性。”四川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经理李江平的一番话,道出了本地企业的心声。

  据了解,接下来,我省各地政府采购中心将定期召开由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参加的产需信息对接洽谈会,搭建企业与政府采购单位、采购行政监督部门的信息交流平台,并积极邀请银行为中标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包括现场为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使用省内产品及技术服务的中标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和其他融资担保等。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已出台一系列方案,鼓励支持本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比如在采购文件中,禁止将注册资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业绩)、利润、纳税额、从业人员数量等作为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对本地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同时允许小微企业抱团以联合体参与投标;在办公设备、公务用车、家具等货物采购中,采用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方式,引进成都市230多家名优企业进入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范围,为成都本地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拓宽销售渠道提供支持。(记者 张雨)